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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evil.bbs@bbs.csie.ncku.edu.tw (璉璉), 信區: nckucc
標題Re: adsl新管制措施即將實施
時間成大資工_BBS (Sat Oct 14 09:18:55 2006)
轉信站: GIBBS!ccnews.ncku!bar
Origin: 140.116.246.178

※ 引述《happytiger.bbs@bbs.ccns.ncku.edu.tw (就是這麼大)》之銘言:
> ※ 引述《wildwind (夢想殘影香)》之銘言:
>    我想請問一下 關於記中鎖port 是否具備法律上的依據 法律上站著住腳嗎?
>  憲法都保障人名通信的自由,記中是否有權力干涉學生閱讀資訊,利用學術網路做自己事
> 以及 當初合約是否有名載這一條協定
> 因為當我們跟學校簽約  我們已經變成是購買adsl這項服務的消費者
> 縱然學校沒有收錢,是否學校就可以這麼做

先不管其他理由,由於免費,當服務內容改變時,就算請求民事賠償,也是你付出的
價金 3倍上下,免費代表 0, 3倍... 還是 0。

不管是不是學校,服務廠商當然可以這樣做,違約時,則依據違約條款來處理,沒有
規範的話,就是回到民事賠償,那就是上面的, 0。

就民事的角度來看,現在只是服務廠商不提供此項服務,並沒有限制你更換服務廠商
的事實在,所以就不會有違憲的問題,所以僅有民事的問題,就要回去看看原先服務
條款有沒有違約的罰則,若是我是承辦人,絕對不會蠢到埋一個違約條款罰自己。

>    有人懂法律嗎?  可以說明一下嗎?
>   如果說是學術網路就一定要從事學術,這種事情我相信還沒有人做過
>  沒去過宿舍 沒去過實驗室 都嗎知道他們在幹什麼
>  用這一種原因來鎖port 實在太沒道理(指在鎖p2p的前提 已經有過多於的頻寬可用
>  為何要連其他非p2p一起鎖)
>   另外我想說明關於p2p  其實學生跟成大人員跟學校簽訂校外adsl的頻寬
> 先不管他載的內容,即使他開整天也是沒有違反合約,因為他確實是跟學校簽訂
> 這些頻寬,而他只是物盡其用吧,我們很清楚的知道,當簽訂合約的人全部上網;
> 並且如果全部用盡到他們所簽訂的頻寬,學校主機會負荷不了,所以學校賭的就是
> 不可能會全部的人全部一起上網並且用盡他們所簽訂的頻寬,沒想到p2p興盛導致
> 後者的因素逐漸增大。

這先前楊先生貼過很多次,你大概往前翻找看看,大概的重點是:
1.一開始大概是2001年估算的一般正常用途來算使用者,當時沒有P2P 這類軟體,採
  用平均流量來推估使用者,一條專線約 2,000人。比如說,信用合作社總存款為10
  億,但是不會真有現金那麼多,碰上擠兌的時候就會產生資源不足,目前現況就是
  這樣。資源分配要有效與合理,並不是閒置一堆預期不用的頻寬,學校也沒聽說過
  有保證頻寬,有保證頻寬的只有民間廠商,例如 HiNet 8M/640k的保證頻寬是 1.5
  M/256k,民間廠商也不保證你可以持續使用滿載頻寬。
2.由於不敷使用,後來又拉了一條專線,然後又有點空間,所以又允許了一些人使用
  。而拉專線是要錢的,這邊的錢好像是全校共同分攤,所以回過頭來,就變成再投
  注資源上來的話,會排擠其他的資源,所以專線這邊已達上限,不能再擴充了。
3.由於P2P 大量盛行,去年開始就部分時間鎖P2P 來節省頻寬,不過省出來的頻寬再
  多,也是會被人揮霍掉,所以才會有進一步的限制,這也是鎖君子的,在校內找台
  跳板的話,所有的東西還是能照樣連出去... 而且透過某套軟體,即使在校內不找
  跳板也可以出去,這套軟體自2004年發表以來,目前是所有網路管理者的惡夢,沒
  有擋法,只能掃描是否有安裝這套,用行政管理來處理,軟體名先前我有私下Mail
  給楊先生,也許有些人有用過,即使你有用過,也請不要發表軟體名出來。現在是
  有些網路硬體可以針對該套軟體特殊關鍵字來警示。

所以現在主要是ADSL從中華電信到成大的頻寬滿載,並非是成大對外頻寬滿載,所以
限制ADSL用戶,使得優先順序高的網路使用能獲得正當的權利。舉個例子,若是長榮
路交通流量滿載時,可能會要求大卡車不要走長榮路,改走林森路,這樣就可以保障
成大學生可以使用長榮路上下學。所以現在是類似的情形,而林森路你可以當成是民
用的ADSL。

>   我總認為鎖p2p是倒果為因的作法,因為當學生跟成大相關人員在跟學校簽訂頻寬合約
> 時候,當他們全部上網並用盡他們簽訂的頻寬並讓主機合理運作的前提,就應該
> 不准繼續簽訂新合約。 除非有人不用,才可以繼續。
>   就如同楊先生所言,學校頻寬不能在增大,所以鎖p2p我也能贊同就是了(即使我不認
>  為學校具備合理性)
>   另外請問一下做出這些決定是哪一位上層,是校長,還是校務主任.還是...
>    如果是委員會裡面又有哪些人,又可否說明一下決策者的學校位階,讓我認識
>   一下。
>   最後感謝 devil大大  跟楊先生  他們都是學校記中人員(devil 大大應該也是)
>  他們是學校服務態度良好的公務人員(暗指有些人員態度很差),從記中bbs回應
>  就可以看出,並感謝他們對成大學生的不厭其煩的解答。

不是,我是死路人甲,勉強來說,應該算是學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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