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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dwind (夢想殘影香)》之銘言:
> ※ 引述《watflay (淡淡的 甜在心裡)》之銘言:
> > 今天晚上就沒辦法連上去了
> > 我想可能開始鎖全時段了
> > 希望中華電信方案能趕快確定 公佈
> > (大概還要等多久?)
> > 麻煩了 謝謝
> >
>
我想請問一下 關於記中鎖port 是否具備法律上的依據 法律上站著住腳嗎?
憲法都保障人名通信的自由,記中是否有權力干涉學生閱讀資訊,利用學術網路做自己事
以及 當初合約是否有名載這一條協定
因為當我們跟學校簽約 我們已經變成是購買adsl這項服務的消費者
縱然學校沒有收錢,是否學校就可以這麼做
有人懂法律嗎? 可以說明一下嗎?
如果說是學術網路就一定要從事學術,這種事情我相信還沒有人做過
沒去過宿舍 沒去過實驗室 都嗎知道他們在幹什麼
用這一種原因來鎖port 實在太沒道理(指在鎖p2p的前提 已經有過多於的頻寬可用
為何要連其他非p2p一起鎖)
另外我想說明關於p2p 其實學生跟成大人員跟學校簽訂校外adsl的頻寬
先不管他載的內容,即使他開整天也是沒有違反合約,因為他確實是跟學校簽訂
這些頻寬,而他只是物盡其用吧,我們很清楚的知道,當簽訂合約的人全部上網;
並且如果全部用盡到他們所簽訂的頻寬,學校主機會負荷不了,所以學校賭的就是
不可能會全部的人全部一起上網並且用盡他們所簽訂的頻寬,沒想到p2p興盛導致
後者的因素逐漸增大。
我總認為鎖p2p是倒果為因的作法,因為當學生跟成大相關人員在跟學校簽訂頻寬合約
時候,當他們全部上網並用盡他們簽訂的頻寬並讓主機合理運作的前提,就應該
不准繼續簽訂新合約。 除非有人不用,才可以繼續。
就如同楊先生所言,學校頻寬不能在增大,所以鎖p2p我也能贊同就是了(即使我不認
為學校具備合理性)
另外請問一下做出這些決定是哪一位上層,是校長,還是校務主任.還是...
如果是委員會裡面又有哪些人,又可否說明一下決策者的學校位階,讓我認識
一下。
最後感謝 devil大大 跟楊先生 他們都是學校記中人員(devil 大大應該也是)
他們是學校服務態度良好的公務人員(暗指有些人員態度很差),從記中bbs回應
就可以看出,並感謝他們對成大學生的不厭其煩的解答。
肛溫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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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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