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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therapy@kkcity.com.tw ( ), 信區: movie
標題Re: 請問一下死亡筆記本的問題
時間KKCITY (Sat Nov 25 18:57:0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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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 bbs.kkcity.com.tw

※ 引述《dadarice ( )》之銘言:
> ※ 引述《sanx.bbs@bbs.isu.edu.tw (~~)》之銘言:
> > 真實姓名+長相  才有用...
> > 設定電影漫畫都這樣喔。
> > 例:  第一次月遇見雷的女友,想解決她,但卻因為他使用假名而失敗。
> > 你應該是看錯了~~
>       我知道是真的姓名才有用
>          如果說改名呢? 改名後的是真的  還是改之前算真的?
>            如果說有一個人只用 L當名子  那會不會有效呢

 應該不用想得這麼複雜,
 或許可以說,既然規則也是漫畫作者的設定,
 他沒有回答,那麼任何人也無法給你答案。

 但是很明顯的情況是,作者已經規定必須是「真名」才有用,
 雖然無論原著或電影都沒有對真名做出定義,
 可是也不外乎幾個大原則,
 例如可能是當事人「自認為」是真名的名字之類的規範,
 總之你所思考的改名問題,如果作者有心要當成題材,
 完全不會造成什麼邏輯問題。

 當然更重要地則是劇情中"L"絕對是個刻意避開「真名」而使用的代號或假名,
 所以這個問題沒有意義。
 真的要討論的話,不如思考另一個狀況,
 寫下姓名時需不需要集中注意力在想殺死的人身上?
 否則也許筆記持有人認識兩個同名同姓的人,也都知道長相,
 那麼寫下去時會死誰?還是都死?...
 當然,如果作者當初想拿這個當題材,應該就又會多出一條規則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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