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信站: GIBBS!news2.ncku!ccnews.ncku!news.ccns.ncku!news.civil.ncku!news.nsysu! Origin: bbs.ee.yuntech.edu.tw ※ 本文轉錄自 [IT] 看板 發信人: "雷鷹" <ddsa@ah.com>, 看板: IT 標 題: ●雷敕昭告 發信站: DCI HiNet (Tue Sep 9 11:58:25 2003) 轉信站: EEBBS!news2.csie.ncu!news.ncu!ctu-peer!news.nctu!news.netfront.net!news Origin: 61-227-130-247.hinet-ip.hinet.net ●雷敕昭告 因果難信,鬼神難信,是以何故?乃未能親見所致!斯時正如洪濤 之逼淹危際,無舟可乘,諸眾猶未惕警,尚且狂歡暢愉,試問安否?恰 若猛火之交攻圍焚,身處柴林,諸眾竟無驚心,尚且笙歡耽樂,試問安 否? 世間華景,終歸無常空夢。唯以真心,亦即不執,能得幻呈永恆。 革劣性,斷貪愛,除嗔恨,滅癡昧,如斯以恆,不屈不撓,並栽植善功 ,誦經禮懺,以感召聖佛之愿力相助。待臻果熟,圓滿大悲心起,顯大 愿心,共擔母勞,以慰老母倚閭望子之心矣。 若論火之焚膚、水之溺窒、刀之刃劃……,此即慘厲之刑罰,即是 幽冥地獄矣。曾見狂佞之徒,妄言不懼,或因邪知蒙蔽,不信地獄,或 因邪法暫護,恃無所忌,然一旦殆亡命喪而墜入幽冥,心境立轉,哀嚎 慘絕,悔恨已遲。 現今世人,多有註入地獄黑籍者,己猶不知,遍目皆有,實感嘆乎 !諸眾細聽明警,凡入註黑籍者,見此令文,心生真悔,上天赦令二分 ;復誠勸他人回醒抑傳佈此令文者,上天加赦二分;最末考關,考驗真 悔真誠之人,若得過關,加赦一分,五分赦全,方免地獄黑籍矣。 凡傳佈此令文而廣使他人免除黑籍者,可証賢位;凡傳佈此令文而 致眾賢覺醒者,可証聖位;凡傳佈此令文而致諸聖眾賢覺醒,且自始至 終不生一貪念者,乃封証金仙。倘以惡心阻謗此令文,輕裁福祿壽,重 則一律論斬;本証金仙者,降謫為賢,可証聖賢者,榜中除名。 此際斬令,發佈期一年,暫緩期兩年,執行期兩年,復原期四年, 上天將掃滅作惡之徒,望諸位謹慎,莫當兒戲,不在各位信與不信,但 看諸位悔與不悔。此番生死大事,賞善罰惡,此令為憑,最末叮嚀,好 自為之,莫負母意。 詩曰:春濃豈知寒霜苦,笙歡怎料末歇途,莫看繁華千百度,只嘆 人塚萬里枯。 雷敕斬令發佈自歲次壬午年驚蟄日令旨起生效 (摘錄)..當信因果之理,眼前無事,非保永寧,今得人身,必有業因,宿業何時摧討, 無以得知,當速修心培善,改革劣性,固基護元,所云未雨綢繆,方保生機。 雷敕昭告警示:春濃豈知寒霜苦,笙歡怎料末歇途,莫看繁華千百度,只嘆人塚萬里 枯。 雷敕皂帖警示:古律無滅佚,夜晦有盡期,因果須互償,痛斷肝腸離。 雷敕、皂帖之來源與相關訊息等,請在網路中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