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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dpole.bbs@micro.bio.ncue.edu.tw (安安喔~^^), 信區: mar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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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擎天崗 (Sun Nov 2 01:47:4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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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八八八年八月七日,英國倫敦東區(East End)爆發了白教堂(Whitechapel)血案,一名妓女慘遭利刃割破喉嚨,全身刀傷共三十九處而亡。此後兩個月內,東區繼續發生多起同樣以妓女為殺害對象、手法同樣殘暴的連續兇殺案,造成當地居民人心惶惶不安,倫敦�
洫磑囃絨鶠]Scotland Yard)大為震撼。

當時的倫敦東區其實是個龍蛇混雜,貧民、惡徒及娼妓聚居之處,治安狀況不佳日久,倫敦警方也因對這一連串的的謀殺案毫無頭緒而飽受指責。

案件急轉直下的關鍵出現在同年的九月底,當時一家報社接到一封署名『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的來信,內容以紅墨水書寫,信中明白表示自己是白教堂以降的連續謀殺案真兇,信末並且蓋上指印。十月初收到第二次來信,從信中非下層社會的用詞研判,�
蒗隻P一人所為,並充滿挑釁意味。

於是,經由媒體的大肆披露,開膛手傑克成為全英國人恐懼的神秘潛伏者。在佈滿濃霧的倫敦,隱藏著一個神出鬼沒、嗜血成性的殺人魔。

開膛手傑克的殺人行動並未停止,接著又犯下慘絕人寰的最後一案--瑪麗.凱里(Mary Kelly)命案。瑪麗.凱里在十一月九日被房東發現遭分屍橫死於租屋房內,不僅被剖腹取出子宮,兇手還割下她的耳朵與鼻子,切除她的乳房,並將這些器官排列成人臉的模樣。

警方研判,瑪麗在死亡前慘遭長達三小時以上的虐殺。然而,就在警方認為開膛手傑克將進行更殘暴、規模更大的兇殺計畫時,傑克的行動斷然中止,自此永遠消聲匿跡,徒留世人不曾停息的猜疑。

連續殺人魔的歷史自十九世紀末起,至今大約一百二十年左右,以社會現象的角度來看,應是發展腳步太快的工商業都市裡,使人際關係過度的冷漠與疏離;而價值觀的模糊化與複雜化,則形成對道德的質疑和無視。

再加上多元媒體的興起,導致了個人的精神狀態異常、心智發展扭曲、主觀意識伸張,終於引發了陌生人之間的暴力衝突。

繼開膛手傑克之後,連續殺人魔如時尚流行般地在全球各地肆虐。一八八○年代波士頓的哲西.帕莫洛殺害二十七名兒童、一八九○年法國的『剃割狂』法海爾犯下十一件虐殺案、德國的佛利茲.哈爾曼為二十四起命案的兇手、有『都瑟多夫吸血鬼』稱號的彼得.柯頓
、『山姆之子』大衛.波克威茲、日本的宮崎努、中國大陸的劉叔寶等等……

這些滿手血腥的魔鬼,無一不逞其變態至極的殺人手法,並以平庸凡俗的常人身分隱蔽在人群之中,遁形於警政系統的恢恢法網之隙。

而,高雄市可說是台灣的『首惡之都』,也許是因為民風剽悍野放、氣候炎燥炙熱,容易激起人類衝動亢奮的一面,因而各類大小刑案不一而足,成為台灣人印象當中治安最差的城市。

事實上,在高雄市內亦曾經有過一個震動華人世界的連續殺人狂,他就是在一九九五年槍決的洪澤晨--外號『噬骨餓魔』。

一九九四年夏天,以高雄市新興區為主要範圍,擴及鄰近的三民區與前金區等地,三個月內一共發生了十二起手法兇殘且相仿的連續命案。和外國大多數連續殺人狂命案的主要不同點在於,被害者並不是幼童或婦女,卻清一色全是老年人。

這些老人的共通點是獨居、年紀都在七十歲以上,而且都有相當不錯的生活水準與教育程度。他們靠退休金的利息及收入豐渥的兒女匯款,過著無憂無慮的日子,卻沒想到竟橫遭血腥戮殺。

命案全部都發生在午夜。更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平均每週一次的老人虐殺命案,兇手皆以長時間進行屍體的肢解作業。他除了以利刃割斷被害人的喉嚨之外,並且斬斷其四肢,以刀片刮除其上血肉,並在暴露的骨骼上留下咬痕。

殺人後割肉啃骨的行為實在過於駭人聽聞,高雄市因此完全被腥風血雨的恐怖氣氛所籠罩。

兇手還蘸上死者的血,在命案現場的牆上寫著下流鄙俗的髒話,以及對警方緝捕的挑戰詞句。

『我知道,警察也有老年人!下一個就是這些人了!哈哈!』

然而,就在高雄市警局束手無策之際,一封提供命案關鍵線索的來信改變了警方的窘境。這封來信,是當時旅美返台的精神科醫師李敢當所寄。

這封長信明白指出兇手是典型的精神病患,經常進出醫院,且具有十分強烈的反社會人格。他的年紀在二十五歲到三十歲之間,童年曾經被成年人虐待,受過高等教育,單身獨居,沒有固定、長期的職業,在工作上也表現平庸,充滿挫折感。

他的工作與老年人息息相關,卻將他們視為洪水猛獸。殺人的手法雖然慘無人道,但在犯案時皆經過細密的計畫。

來信內容給高雄市警局無比的震驚,市警局總局長立即拜訪李敢當醫師。李敢當醫師旅居美國多年,與當地犯罪學家研習先進的罪犯側寫(profiling)偵查技術,並十分樂意協助警方辦案。

對當時的台灣警界而言,罪犯側寫是一項既陌生又新奇的辦案方法,不少人對其成效深感難以置信,但這卻是世界上能夠對付這種身分不明的連續殺人兇手之唯一途徑。

事實證明,在清查過高雄市內各大小醫院的精神科病患資料後,警方終於縮小了嫌犯範圍,最後逮捕了讀過大學、在老人之家當義工、並且經常受雇於富有老人病痛臨時看護的二十九歲青年洪澤晨。

洪澤晨的身材頎長、面貌清秀、言行舉止彬彬有禮,與一般人心中連續殺人狂披頭散髮、目露兇光的刻板印象截然不同。但是,無論從齒模的比對或命案現場的模擬,都罪證確鑿地指出他就是唯一的兇嫌。

在精神科醫師李敢當對他的數次訪談中,洪澤晨坦承犯下這十二起血案。他自稱在幼年時期父母雙亡,並曾經遭到老人性侵犯,從小就十分厭惡這個毫無生產能力卻又佔用社會資源的年齡層。

上了大學以後,他的人際交遊因為兒時的陰霾而難以順遂。洪澤晨沒有志趣相投的朋友,他也不願改變自己去融入人群。相反地,他耽溺於童年的傷害,難以克制地接近老年人,發展出幽微痛苦的自虐情結。

隨著這種扭曲的情感像癌細胞般增長擴大,洪澤晨終於開始發狂。他根據自各老人安養機構竊得的資料選出合適的對象,於午夜時分入侵被害者家中,進行殘暴的殺戮行為。

關於割肉啃骨的變態舉動,洪澤晨對李醫師的說法是,唯有如此,才能排解他看到老年人的嘔吐感。但李醫師卻指出,這其實是一種混合暴力發洩與性愛結合的行為。

他更渴望的是,能夠得到全國矚目,並讚許他清除社會無用渣滓的義舉,但顯然全國的反應與他的期盼截然不同,這也是他不斷持續犯案的另一動機。

洪澤晨在一年內求處死刑,並在隔年農曆春節前槍決,但高雄市民們驚惶的餘悸仍久久未定。

3

劍向從病床上醒過來,才察覺到自己剛做完一場惡夢。

惡夢的畫面十分逼真,他在一條漫長的馬路上,追著一名長髮飛揚的白衣女子,那女子不曾回頭,持續地向前奔去,一直跑到一個紅色房門的屋子才停下來。

女子的臉側著,好像在偷偷瞟看從後跟上的劍向,但劍向仍然看不見被烏黑直髮遮掩的臉孔。女子不待劍向靠近,她隨即打開房門進入。

劍向趕到以後,他發現紅色的房門門鎖根本打不開,他著急地拚命旋轉那只喇叭鎖握把,但門把絲毫不為所動。

然後,他發現整只門把都是鮮血。他的手流著血,門把也不停滴著血。

就在這時候,門鎖突然開了,他立即開門進入,想追上那位神秘的白衣女子。劍向發現白衣女子就蹲踞在門後走道的盡頭。

他慢慢走過去,看見白衣女子回頭。但,隱藏在烏黑長髮後的臉孔,卻是一隻老鼠的臉,老鼠正在享用屍肉,牠的雙手黏滿腐肉敗血。

巨鼠在一瞬間轉身飛撲朝他而來,劍向下意識地舉起警棍反抗。一陣纏鬥之後,他定睛一看,看到了遭木棍擊斃、血肉模糊的人臉。

那張女人的臉鼻梁歪折、唇齒暴裂,在他懷裡,以誘惑的眼神不斷發出陰冷的笑聲……

醒了。

劍向的額頸滿是汗水。原來自己正置身病房。

他想起在醫院會客時間即將結束前,與紹德最後的對話。

『你知道法醫和組長私交很好。他在驗屍後私下告知組長,說鍾思造的身軀雖遭老鼠噬食,但事實上他透過顯微鏡,在死者的骨骼上發現許多細碎的刮痕,綜合物證後他判斷應是兇手為割除屍體血肉所致……為免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法醫沒有將這一點寫在供專案小
組同仁參考的報告中。

『當然,首先要排除洪澤晨犯案的可能性。第一、洪澤晨已經死了,第二,他憎恨的對象全是老人。然而,除此之外,一切的殺人手法皆與「噬骨餓魔」如出一轍。

『說實在的,我不相信有誰的精神狀態會異常到去學習洪澤晨的殺人手法。況且,若是真有某人有心模仿,他也不可能根據警方公佈的有限線索加以全數模擬。當時為了保護被害人的尊嚴及隱私,命案現場有不少細節被予以保留或隱瞞,直到現在也未曾披露,這是鍾思
造命案的兇手沒辦法得知的。』

『組長很看重你,所以將這條線索交由你全力負責。』

『不,他希望由學長你來全力偵查。』

『哦?』

或許高組長早已看出,自己對這個案件的熱衷程度?--劍向這麼想。其實這也是警界傳統的良好慣例:案子是由誰挖掘出來的,最重要的偵辦方向就由誰來負責。如此可以避免爭功的後遺症。

所以說,高組長認為從『洪澤晨案』著手,是最可能找到出路的方向了。

那,高組長並非親自告知,反而請紹德轉述……這又是為什麼?

組長在擔心我!

一定是。一直以來都是這樣。

和立為的隨性淡然不同,劍向與紹德,都是高組長眼中推理能力既強、辦案態度更屬於窮追不捨型的組員。但兩人之間最大的不同點,是紹德比劍向冷靜多了,他很少將情緒置入案件中。

--紹德對我在戈太太家中提出的意外解答,並導出四○一室內有一具屍體的推理嘆為觀止。因為他一直對自己的推理能力有很強的自信心,甚至可以說是自負亦無不可。

--所以他才會這麼在意我的推理。

事實上,劍向有一件事一直沒有說出口,那就是他能在瞬間推導出戈太太患有夢遊的真正原因。

那根本就不是推理……那只是因為……因為……

--我在小時候,也曾經患過夢遊。

所以劍向才能說出『夢遊,正式的醫學名詞叫睡遊症』這樣的話來。『以兒童與女性罹患的可能性較高』,他在國小時曾得過為期一年多的睡遊症。

不是推理,而是知道。

劍向也十分在意自己恢復了童年對夢遊的記憶。這又有另外一個理由,而且是他兩天以來仍然無法釋懷的。

突破四○一號房後,他立刻進入鍾思造的臥室--為什麼?

彷彿早就預設好目的地一樣,彷彿早就知道鍾思造的臥室位置一樣……更甚者,他居然在尚未拍照存證前,就伸手拉動床底的被單?

破壞現場是辦案的禁忌,而他竟然毫無猶疑地這麼做?

--然後,我看見那頭食屍巨鼠,不,應該是那頭食屍巨鼠看見我。我記得曾與牠有過激烈搏鬥,但細節完全想不起來。

就好像是在夢遊一樣。

--也就是說,這卷錄影帶是我在那個時候拿到的……

劍向所指的,是他制服口袋裡的錄影帶。

那是DV攝影機專用的錄影帶:長六.六公分、寬四.八公分,薄薄一片。它可以輕易隱藏在上衣口袋裡,而不會被發現。

坐起身來,劍向從衣櫥內的上衣口袋中拿出那卷DV帶,他以拇指與食指捏起這個黑色的小立方體,舉在面前端詳。

比起V8、Hi8或D8攝影機所用的八厘米錄影帶,DV所用的錄影帶寬度只有六.三五厘米,相形之下顯得輕巧許多……劍向不知道這卷錄影帶是何時放進口袋裡的,唯一能想到的,只有打死巨鼠以後的空白時段。

在巨鼠倒地死亡和同事趕到之間,劍向的意識消失了。他現在明白,這卷錄影帶是從鍾思造的臥室裡拿的。但,他為何這麼做?

這卷DV錄影帶是否和紹德所提過的、放在客廳置物櫃的那箱錄影帶不同,裡頭藏有破案的線索?

紹德在場時,他沒有把錄影帶的事情說出來。當時,也許是他還沒有清楚地認知到自己真的拿了錄影帶。

因為剛做過惡夢。夢境和現實那時還有點混淆。

劍向忽然想不起他到底是在紹德來訪以前或是之後做的惡夢,他甚至開始連做了幾回惡夢都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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