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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IMIX.bbs@ptt.cc (XIMIX) 看板: marvel
標題Re: [其他] 創作≠經驗≠創作
時間批踢踢實業 (2010/02/22 Mon 23:05:59)
全篇標點省略 請見諒



今天看到這種老到快發霉的爭議又被拿出來吵

讓我覺得忽略或抹平問題 都只是為了維持版上表面和氣

而不得不暫時先行採用的權宜之計 終究並非斧底抽薪的解決之道



雖然我明白 說穿了 其實這是一個最簡單容易

卻又同時幾乎無解的矛盾問題

就像人類最終的救贖之道一樣

唯一的機會 其實就在人們的心中



只要還有任何一個無法適當自我約束的人存在

版上的問題就永遠無法徹底解決

同樣的

只要有任何一個人 願意開始重視並且面對這項問題

這種爭議總有一天會在這個版上成為歷史



但是我總覺得某些觀念 雖然有些過於執著 甚至偏激

卻還是有被討論跟檢視的價值 即使很可能引起不悅



例如我接下來的論點



我算是飄板的老客戶了 從飄版還沒被當成飄板

而是奇聞軼事神秘版的時候 我就已經養成了每天報到的習慣



雖然我不太習慣後來版內文章 甚至是版名

都演變成以鬼魂為主軸的後續版風

但至少這並不影響本版的品質與名聲




直到一堆莫名其妙的所謂通靈人

在版上開始大放厥詞自誇妄言



我一直都強烈認為經驗與創作必須明確區分

因為這關係到作者跟讀者之間的相互信賴



雖然本版因為討論主題的性質問題而非常難以做到

但也不代表就必須把道德標準放寬到現在這樣

會容易引起有心人士 想要混水摸魚採線遊走的放任地步



講白一點 就是現存的制度

很容易讓神棍或一些想紅的無聊人士 藉由譁眾取寵信口開河達到目的

不論所使用的是明顯搶眼的發文回文 或著是故作神秘假裝低調的釣魚推文



我對M版主所倡導的"無罪推論"跟"自由心證"態度實在很難認同

因為現在版上很多經驗強者 真的讓我哭笑不得

特別是容易受到熱烈歡迎的某些作家



是的 我寧願稱他們為作家 甚至是小說家



基本上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得到的推文或鼓勵能越多越好

而現在只要在文章前面加上經驗

然後文筆稍微注意一下 就能得到不少認同



至於真不真實

令人遺憾的 對大多數版眾而言

早已被遠遠排在好不好看這點後面



這樣的心理誘惑 又有多少人能夠斷然拒絕



我可以大膽的說一句

只要是在文中一直強調自己很弱 很不怎麼樣 是麻瓜 很無能

卻又總是耗費一堆篇幅

來巨細靡遺描寫自己如何厲害怎樣神奇又多麼幸運的經驗文

都非常值得被再三思考其中的真實性到底有多少



某些經驗文甚至還能像八點檔連續劇一樣

只要叫好叫座 就能無性增殖一樣的不斷分裂繁衍

一堆前傳 後續 補遺 相關或番外篇都源源不絕的越生越多



單一作者幾十年 甚至只有十幾年的人生經歷

就差不多已經跟白話版的聊齋一樣精彩刺激豐富繁多



如果把那些作者的親朋好友 鄰居同事 恩人仇人 師生同學 前輩晚輩

外加前世今生那些"無可考據"的經驗都給算進去的話

就算要改編出一套流芳千古的曠世傳奇鉅作 都很可能已經綽綽有餘



至於符合以上這些特質部分或全部的那些文章

很遺憾的

包括了許多從以前到現在多不勝數

炙手可熱人氣沸騰的經驗故事



冰凍三尺 非一日之寒

我真的無意挑釁 招惹

或針對任何還在 或是已經不在版上的人

純粹只是說出我從文字中所感覺到的氣氛



雖然我這不禮貌的唐突懷疑是否其來有自

就像現在版上許多經驗文的真實性一樣

全然的 無法證明



我始終認為 真實經驗雖然可以適度潤飾修改

但絕對不應該灌水誇大 甚至於憑空想像杜撰

既使現在在使用虛擬的網路帳號發表文章之前

還能記住良心責任的人們已經越來越少



而這也正是飄版版主所需遭遇及面對的嚴苛挑戰



平心而論 兩位版主對於版面的管理與事務的處理

真的是已經做到無法挑剔令人讚賞的盡責地步

但最重要 卻也是最為難的版風規範

為什麼遲遲無法明顯改善呢



真正應該更進一步用心努力的

會不會根本就不是這個版或版主

而是所有在這個版上的使用者呢



雖然我目前還無法提供具有建設性的確實提議

供各位本版同好參考評論 但我非常確定

現在這種"讓讀者自由心證真假"的消極風氣

並不適合無限度的繼續茁壯



當然

暗示與鼓吹"所有經驗文在被踢爆之前 都暫時先寧願當作真的"

這種鄉愿的河蟹氛圍 也並不應該持續擴散



因為這些只會成為缺德人士有恃無恐借力使力的無形後盾

讓經驗文三個字的可信度無限崩毀掉落

直到飄版的名聲墮落到萬劫不復 臭無可臭

就像許多人早已經再三提出點破過

卻被多數"名家經驗文"的支持者責怪謾罵的悲慘預示警告一樣



雖然千年之夢跟十三神將最後還是被踢爆

但一開始卻也無可否認的

曾經得到不少判斷力獨樹一格的死忠讀者捍衛護航



如果每篇故弄玄虛的惡劣假經驗文

都要弄到這麼糟糕的地步才被識破

雖然可說是版眾咎由自取

但飄版的讀者是不是也讓人覺得太過悲哀 太過愚蠢



最後 改善版風的實際可靠做法

真的還有賴所有人多多操煩設想

集思廣益 真的是個很不錯的選項



希望在不久以後

飄版經驗文的真實性能夠具有足夠的公信力

藉以保護那些真心想分享貢獻的慷慨版眾

不用再受到任何無謂質疑

還有那些冷言冷語的諷刺嘲弄



------------------騎車上班 半路爆胎 有驚無險 推車回家-------------------------



其實我所在意的真實 並不像某些人所誤解的 必須完完全全百分之百不得更動

只要在一篇文章裡 真實性的比例能夠高到某種程度 那麼就值得掛上經驗的標題

但是若真實性跟故事性的比例有所差池 很可能就失去了原先經驗分享的美意



舉個例子吧 假設我昨天出門

不小心看到了一位在我空洞的腦子裡

留下了一點點美好印象的年輕異性

稍微聊了一下後 雙方也順利交換了聯絡方式

然後我跟朋友聊天的時候

又有一點點故意的將這件事脫口而出

而使用的正是下列其中一句詞語



A. 我昨天下午見到一個妹

B. 我昨天下午見到一個超正妹

C. 我昨天下午見到一個傾國傾城舉世無雙的超正妹

D. 我昨天下午見到一個傾國傾城舉世無雙的超正妹

   而且她還主動跟我要電話MSN

E. 我昨天下午見到一個傾國傾城舉世無雙的超正妹

   而且她還主動痛哭流涕跪地哀求跟我要電話MSN



A的話 很容易被認為是事實

至於E 說不是創作都沒有人會信

而B到D應該屬於哪邊 就真的見仁見智

但是A跟E的差別 也不過是文字上的修飾跟渲染

為什麼會給人完全不同的感覺



這就是真實性與故事性比例的拿捏問題

其實不論是A到E的哪一個選項

都是建立在我"昨天遇到年輕異性 並且交換聯絡資料"這件事實上面

這件事情確實發生過 所以不管我說的是哪一句

我都可以堅稱是事實 告訴大家這些事情真的發生過



但真的是這樣嗎



許多稗官野史

都比生硬冷澀的公認正史來得有趣 來得精采

來得受歡迎 來得引人入勝 來得廣為人知



但它們終究無法被歸類為正史

不論經過了多久跟多少人的讚揚稱頌



但其實很多稗官野史裡出現的人物 場景 物品 甚至是事件

都並非全然空穴來風憑空杜撰 只是可能在時間上有所謬誤

或著張冠李戴郢書燕說 也或許只是描寫得太過誇張而不被相信



而這個狀況 正是我必須釐清的癥結

我無意針對任何人 只是看到有這個疑慮必須說明



發文者必須捫心自問的 並不是單純的"有沒有過這件事情"

而是"當我在描寫回憶的時候 有沒有參雜進入一些並不適合的情緒或描述 "

畢竟就算是確定為屬於創作的不少小說 也都具有一定程度的真實性阿



--
那樣的誘惑太甜美 沒有誰能永遠抗拒

終究要讓懷著劇毒的惡果滑過顫抖的喉 笑著享受錐心刺骨的墮落 一但試了 就不能回頭

注定在黑暗的虛無之海茫然泅泳 直到耗盡生命墜落 淹沒在最深處的泥濘中腐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46.231
Jaies:推簽名檔 用字好美                                     XD  02/22 23:00
dolphin15:忍不住想說 好欣賞這篇XDDD (看得我哈哈大笑)            02/22 23:05
allsecret:中肯                                                  02/22 23:05
dolphin15:不過經驗文照這篇來看 後續的驗證還是太難 最後還是只能  02/22 23:07
dilemmaegg:噗嗤一笑~  不過這樣好多人的文章中槍                  02/22 23:07
dolphin15:回歸到讀者的身上吧 真的太難太難了啦                   02/22 23:08
wusnnin:簽名檔寫得不錯,應該是歌詞吧?                           02/22 23:09
XIMIX:不是歌詞 只是我以前突發奇想的無聊囈語而已                 02/22 23:11
no5nana: 雖然你說省略,但還是覺得好文章須要標點符號去支撐才行   02/22 23:14
teensy:非常中肯                                                 02/22 23:15
no5nana:樓上星大 。                                             02/22 23:16
cyy:推 假的故事 再怎麼催眠自己或到處反覆訴說 也不會成真         02/22 23:17
cyy:但卻有人可能當成事實甚至因此受害                            02/22 23:18
nyakate:對這裡的經驗聞有些都當做看看而已@@不會想太多,除非某些  02/22 23:20
nyakate:情境真的跟自己比較有感觸才會很認真~                     02/22 23:20
Manaku:推                                                       02/22 23:21
Manaku:謊言會生成更多的謊言 是真是假 時日一久自然易判           02/22 23:23
makihara:有必要那麼認真嗎?經驗文我大都看完笑一笑               02/22 23:25
makihara:過度潤飾的文字 我更直接跳過不看                        02/22 23:25
jofly:簽名檔讓我想到夏娃與亞當XD                                02/22 23:29
yahiko:這類型文章也沒有判準吧  還是你要冒著侵犯言論自由壓制它?  02/22 23:31
ISOLA:推 網兄的文章也很好看呢 小弟都有在拜讀                    02/22 23:33
lleh:中肯推                                                     02/22 23:34
mabogirl:超中肯+1                                               02/22 23:36
hardyboyz:我只能推這篇了...                                     02/22 23:36
ikoyumi:我笑了XD 推   不過我想要擬標準真的很困難就是了= =       02/22 23:37
XIMIX:我當然堅決反對侵害言論自由 只是我同時也希望 發文者能夠    02/22 23:37
XIMIX:尊重言論自由 創作就創作 經驗就經驗 如此而已               02/22 23:37
XIMIX:不然說真的 除了道德自我約束以外 這種問題 永遠無解         02/22 23:38
tooth:推經驗可潤飾但不要誇大的觀點。                            02/22 23:39
yuhurefu:推                                                     02/22 23:40
yahiko:目前可行的大概就像工廠出貨後,消費者進行品管這樣…       02/22 23:41
lancek921:推這篇                                                02/22 23:47
shitsucker:自由心證沒什麼不好啊  想相信的你又何苦左右他的思想?  02/22 23:53
shitsucker:不過大前提是  騙人的人   不能害人!!                  02/22 23:53
shitsucker:大家心裡都有一把尺   不用把自己的尺硬套給別人用啊~~  02/22 23:54
shitsucker:只要沒有人被騙財騙色   我覺得  聰明的人 就冷眼旁觀   02/22 23:55
shitsucker:吧!   (打不下,拍謝@@")                              02/22 23:56
erptt:如果有人社會歷練不足被騙財騙色,那推過文的板友算不算造孽?  02/22 23:59
shitsucker:補充,其實有時候,看經驗文可以當就可版看,不也挺好.  02/23 00:00
shitsucker:所以我才說呀~騙財騙色是底限~除非,"聰明"的人,可以   02/23 00:01
filthyKaine:贊成你的論點,也喜歡你的文字:)                      02/23 00:01
shitsucker:充分舉證。                                           02/23 00:01
shitsucker:不然很難杜絕啦@@"  對不起  我手殘一直案錯@@"         02/23 00:02
erptt:法律不可能制裁到每個神棍,等事情發生再來制裁也沒啥意義     02/23 00:05
czaritza:中肯到不行 受不了把經驗當言情小說在寫的                02/23 00:07
yiliang1107:推                                                  02/23 00:08
Tracy0041:推這推這篇   太中肯了                                 02/23 00:08
ak6aq6:中肯,不過這種牽涉到神怪真實性的問題其實永遠無解;而且   02/23 00:10
yyff:中肯無比                                                   02/23 00:10
erptt:我身邊就有人被自稱上師的神通所騙,因害怕神通而不敢分手,事  02/23 00:10
erptt:實上一開始也只是男方用MSN在唬爛,唬啊唬的就唬到財色        02/23 00:12
ak6aq6:『潤飾』也沒有一定的判斷標準,有些人的文筆就是像小說     02/23 00:16
Lazypigy:推                                                     02/23 00:16
ak6aq6:筆法,但是也無法斷然表示說他所寫的就一定是假的。本來嘛   02/23 00:17
PaeSon:推                                                       02/23 00:23
ak6aq6:,文章這種東西都是看讀者的自由心証的~                    02/23 00:24
ak6aq6:狂被斷..= =  看來我該訓練一下我的打字速度了              02/23 00:24
snowphase:推                                                    02/23 00:25
retsuya001:這篇好棒                                             02/23 00:29
hunster09:好~!!總覺得你說出了大家心聲,好久沒在板上推文了!!!    02/23 00:33
charay:讚!                                                      02/23 00:33
bearKB:大推啊 總覺得越來越失真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文筆都太好     02/23 00:34
lk2001415:該M了吧!!!沒有飄點卻照出一堆妖魔鬼怪!!有些經驗文已經  02/23 00:34
lk2001415:我所聽過的神怪故事卻還是爆爆爆,真實性何在?           02/23 00:37
lk2001415:超越                                                  02/23 00:38
lk2001415:我所去過的佛寺宮廟要遇到如此強大的個案都是難得一見    02/23 00:39
jcom:中肯推 有同感+1                                            02/23 00:40
lk2001415:如果可以,來個版聚...真有其事我倒想親眼見識           02/23 00:40
teensy:中肯到讓我睡前忍不住再推一次!                           02/23 00:41
miawoods:不能同意更多 這幾個月逛飄板的經驗文每每看到自己本身    02/23 00:49
miawoods:有靈異體質、麻瓜們真幸福等等 開始懷疑要是這些是真的    02/23 00:50
miawoods:這世上到底還有幾個麻瓜= =(感覺根本"靈異體質"的人才是   02/23 00:50
miawoods:居多) 這樣真的很不合理 但真的不能講什麼 只好說服自己   02/23 00:50
miawoods:拿來當創作文看 但心裡還是很懷念那些真正的經驗文        02/23 00:50
mayanino:贊同你的想法                                           02/23 00:53
pandahsien:中肯!                                                02/23 00:55
miawoods:我還以為沒有人跟我想法一樣了 所以不敢出聲 好感動喔     02/23 01:00
ataching:阿不然怎麼辦~就像你說的是使用者要負的責任 板風這種東   02/23 01:01
ataching:西本來就不應該是版主要搞的~那很容易流於獨裁            02/23 01:01
ataching:雖說是版主版主這樣的叫~但是版主卻要有自己是個版僕/工   02/23 01:03
ataching:的自覺才行 在往上或往前就是個很危險的界線了            02/23 01:04
pocky0511:感想不錯阿 但是護航的會說 你怎麼知道就是這麼常遇到    02/23 01:14
pocky0511:我還特地去問恩主公的住持 他們有這麼常處理這種事情嗎   02/23 01:15
pocky0511:住持說 一個月三件就很多了 就算是7月也還不到10件       02/23 01:16
pocky0511:會常看到的人 5、6年回來找廟幫忙 就算很常碰了          02/23 01:17
olivefly:推 經驗文都不經驗了 用誇大或虛構的手法騙人真的很煩     02/23 01:18
Lendice:沒重點,流於意識形態。而且沒人是全知全能的,訴求為何?  02/23 01:36
econjimmy:推~~  中肯~~  頭腦清楚的強者~~                        02/23 01:37
boyen3:我也覺得經驗文有夠氾濫 一頁標題一半分類都是經驗          02/23 01:38
boyen3:而且大部分有夠豪洨還續集不斷                             02/23 01:40
spiritia:推這篇 從追藍大的轉文到此 雖不長幾年而已 但風氣 = ="   02/23 01:44
djinn:有些真的唬的太過份  噁爆了  非要人推崇嗎?                 02/23 01:44
spiritia:好看的文 不管創作or經驗都愛 但流於只在"修飾"來歡迎推   02/23 01:45
spiritia:文數的增加的話! 不妨試以創作吧!誰說創作不能有根據呢  02/23 01:46
spiritia:但請不要打著經驗的"標題" 讓人誤入華美的創作世界 唉~    02/23 01:46
dilemmaegg:依樓上說的  我覺得石獅那篇寫的很好                   02/23 01:47
isappear:這篇不少人推 但我覺得舉例部分有針對的感覺 是我太敏感?  02/23 01:48
isappear:我自己是只看某作者寫的"創作"  其他再受歡迎都不看。     02/23 01:50
isappear:我也從以前的經驗文看到現在(或許我不夠久 不過m文精華區  02/23 01:51
isappear:我都有爬 因為那是我想找的;跟現在的"經驗"比較呢?或許風  02/23 01:51
gwabauoo:太中肯了,至少說出了我這發言不多的人的心聲              02/23 01:52
isappear:氣有些改變吧 但我覺得也就只是改變而已ˇ 太過分的自然   02/23 01:52
gwabauoo:而且還有..太多人以為MARVEL的世界只有飄  沒有別的..     02/23 01:52
isappear:會被XX 而如果真的有人推 就代表有人因為那篇文章而有感   02/23 01:53
isappear:覺吧 其實也沒什麼關係..就如你後來說的 真的沒有方法完   02/23 01:54
spiritia:文章代碼(AID): #17Bjy0MX  雖然是徵文的公告,但我想內   02/23 01:55
isappear:全細分 披著經驗外皮的創作或許也會繼續存在下去          02/23 01:55
spiritia:容說明第11頁 也可概述在版上何謂經驗文的定義! 這實在   02/23 01:55
isappear:不過 只要無害就沒關係;真的不幸有害的話..以後若被踢爆   02/23 01:55
spiritia:非現在才開始爭論的議題! 但多數只是希望能在選擇標題時  02/23 01:56
isappear:會被朝聖噓 但也不是"現在"能處理的事了 面對一篇篇"現在  02/23 01:56
spiritia:能多多以正確標題的定義內容來分類罷了                   02/23 01:56
isappear:出現在版上的文章 欣賞的欣賞 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吧     02/23 01:57
pocky0511:我並不希望樓上i大的想法傳達給其他人                   02/23 02:08
pocky0511:天真的認為在版上發不正當的文紅起來 沒有得到不正當的   02/23 02:10
pocky0511:好處?                                                 02/23 02:10
pocky0511:敢肯定在13神將某C神棍被爆出來之前 沒對某些女孩怎樣?   02/23 02:11
pocky0511:回頭看看玩我槍之流的 想用PTT名氣來傷害其他女生的      02/23 02:13
pocky0511:可是前仆後繼 那我們這種間接性的助長這些騙徒難道沒有   02/23 02:14
isappear:是 他的確做了極惡的事 但是我的意思是把新的作者新的文   02/23 02:16
isappear:章也都這樣檢視對他們是否公平..只因為他們前面出了惡棍?  02/23 02:17
isappear:以前的經驗文是不會受到這麼多爭議的QQ                   02/23 02:17
pocky0511:是否公平? 好笑的論點 經驗跟創作本來就該區隔開來       02/23 02:19
pocky0511:並沒有以前現在的區分 不管哪個時候都該把創作跟經驗分   02/23 02:19
pocky0511:開                                                    02/23 02:19
isappear:所以說證據取向囉..你能剝下他經驗的假外皮那當然ok 可是  02/23 02:20
isappear:現實就是他不分清楚 馬腳又不漏太厲害的話 我們根本沒轍   02/23 02:20
pocky0511:我認同發文者 本來就該自由心證標題 但如果發文者無法規  02/23 02:21
isappear:所以我沒說都要當成真的啊 只是相信的還是相信 懷疑的繼   02/23 02:21
pocky0511:範自身 那就必須要採取其他方式                         02/23 02:21
isappear:續懷疑 用心找證據的人一定也有囉                        02/23 02:22
pocky0511:有說跟沒說一樣 相信的相信 懷疑的懷疑 實際做法勒?      02/23 02:22
isappear:那就等到有人想到這方式的一天吧(笑)                     02/23 02:22
isappear:目前沒有啊。版主 原po 作者 你 我 誰有辦法分辨?         02/23 02:23
isappear:在我們有人想到方法之前 走不出現狀的。                  02/23 02:23
pocky0511:是有方法 只是界線模糊 歷任版主都不想碰                02/23 02:24
isappear:除了道德自我約束以外 這種問題 永遠無解 <<原po也如是說  02/23 02:25
marubom:有分辯方法請說出來,因為這種爭議 消失多少作者了...      02/23 02:26
isappear:所以 你說有方法那能形容一下嗎?這樣可以救你口中所有被   02/23 02:26
isappear:傷害 或是以後可能被傷害的人                            02/23 02:27
pocky0511:我知道自己想出來的爛方法 沒有前幾年版主的好           02/23 02:27
pocky0511:既然問了 我就說我的爛法 1.同個ID在短期內過多經驗文    02/23 02:28
pocky0511:2.限制文章內容 <==講真的這一點很難取捨 爭議性最大     02/23 02:29
linnalin:那我鐵定會被放到創作類..XD                             02/23 02:30
pocky0511:不妨聯絡看看前幾年的版主 他們有處理過的經驗           02/23 02:31
isappear:被半夜冒出來的版主嚇了一跳XD 雖然不是第一次了啦..      02/23 02:32
marubom:前任版主是八神狐&峰大 再前任的版主是farro&百樂          02/23 02:32
marubom:因為快到我上班時間了,所以我睡醒了                      02/23 02:34
isappear:我記得藍天版主=ˇ=                                     02/23 02:34
spiritia:l大 藍大、s大....                                      02/23 02:34
isappear:版主在國外嗎@@?還是夜班                                02/23 02:35
marubom:一起來看到這篇文章我要說什麼,要不是我是版主我也要閃了  02/23 02:35
isappear:不過這樣一串看下來還是要給現任兩個版主掌聲 真的很用心  02/23 02:36
isappear:不管是規章還是活動=ˇ= 辛苦囉~版主的起床時間是我頭暈   02/23 02:36
isappear:時間(默) 來去躺 marvel晚安                             02/23 02:37
marubom:去打開精華區看看吧,名人堂裡現在還有幾個在              02/23 02:38
marubom:那個就是這篇文章裡所說的 會寫文章而且故事很多的人       02/23 02:39
marubom:假如自由心證跟無罪推定的風氣不佳,那搞文字獄難道比較好  02/23 02:40
marubom:今天來這裡寫文章,寫太多被質疑,寫太好被質疑。          02/23 02:41
marubom:那又何來自由發表的園地可言??                            02/23 02:42
marubom:今天我跟傑斯大並非像前板主的方式是禁絕噓經驗文          02/23 02:44
pocky0511:明確的定出一個界線 超過這條線就視為創作 不管真假      02/23 02:44
marubom:採用自由推噓的方式是希望能夠讓大家更能夠去審視文章      02/23 02:45
bitegod0921:你是認真的嗎......超過線就視為創作是怎樣            02/23 02:45
pocky0511:但是標準太高 只會讓經驗文漸漸式微甚至消失             02/23 02:45
dilemmaegg:可以具體舉例一下什麼界限嗎                           02/23 02:45
cuteelu:我還以為只有我覺得....中肯 說出我的心聲了~~^^           02/23 02:45
dilemmaegg:老實說  就算訂了一個超級鉅細靡遺苛細繁複的界限       02/23 02:47
dilemmaegg:還是一樣有人認為沒超過  有人認為有  那根本就是白訂   02/23 02:47
Manaku:把靈能者經驗和一般經驗分成兩種標題如何?                  02/23 02:47
bitegod0921:有那麼中肯嗎?我怎麼覺得有點獨裁                     02/23 02:47
marubom:我講白的好了,你以為只有一般人才會受害...               02/23 02:48
pocky0511:樓上M這個方式可能不錯                                 02/23 02:48
marubom:事實上 因為在這個板上發文 生活受到影響的靈能者有更多    02/23 02:48
Manaku:我想這樣爭議會減少 看文和發文的選擇和空間也會比較大      02/23 02:49
marubom:當你上個BBS好心想幫個人 卻遇到人騷擾 你該怎麼辦         02/23 02:49
marubom:好意分享故事 結果被人說很難聽的話 你該怎麼辦            02/23 02:49
marubom:假如有人能提出好的方法 我很樂意他單獨發篇文章出來       02/23 02:50
pocky0511:或者是加註警語之類的                                  02/23 02:50
marubom:我匯整起來 直接辦投票~ 因為要一個版活 一個板死          02/23 02:51
marubom:這樣的決定應該是大家去一起做的 不是版主一個人應該決定   02/23 02:51
marubom:不是在這篇文章下面很開心的說一說 說完就算了~~~          02/23 02:52
pocky0511:Manaku的做法可能會比較好 只是那條線還是存在           02/23 02:52
mraching:...沒辦法  版主自己的經驗就很難讓人相信了(個人觀感)    02/23 02:55
marubom:今天我寫出來的文章,別人相信與否是個人觀點。            02/23 02:57
marubom:但是那是我自己身上發生的故事,所以我願意承擔責任        02/23 02:58
marubom:就像我在西斯寫文章,也會有人覺得豪洨。                  02/23 02:58
marubom:但是我只能說,抱歉 我認識更豪洨的人                     02/23 02:58
marubom:回到板務角度來看,為什麼要推廣自由推噓                  02/23 02:59
marubom:就是希望能透過一般閱讀者的角度來審視文章內容            02/23 02:59
marubom:而不是用一個死板板的板規放在那邊來扼殺任何一個作者      02/23 03:00
bitegod0921:我覺得現在很好啊,故事多,不相信就噓一下,反之則推  02/23 03:00
bitegod0921:大家不是都很開心嗎?                                 02/23 03:01
bitegod0921:自己不相信就硬要說是創作或是相信就硬要護航嗆噓文的  02/23 03:02
bitegod0921:這樣子....想想好像滿熱鬧的XD 還是不要理我好了       02/23 03:03
krista520:這篇太中肯只好推了 看到一堆經驗文就忍不住想笑         02/23 03:03
mraching:所以未來的版風也有可能走向西斯版的豪洨風?              02/23 03:06
jcom:前陣子的戲碼又要再次上演了...哎                            02/23 03:06
marubom:我已經說完我的態度了,我要去上班了                      02/23 03:09
Libertywind:不如不論經驗或創作都只用同個標題吧,畢竟分了意義也   02/23 04:20
Libertywind:不大,會質疑的同樣會質疑,相信的還是會相信.           02/23 04:20
ganztoll22:言之無物                                             02/23 04:27
lea109:我都很認真的相信"經驗"的文章,而且都只看"經驗"的文章 不   02/23 05:33
lea109:過有些一看就覺得太誇張 文筆潤飾太過 實在會有很不開心的   02/23 05:34
lea109:的感覺,都已經特地搜尋經驗文 居然還會搜到"小說" 超不開心  02/23 05:35
fib13:中肯!某些作者的經常性經驗讓我覺得好瞎XD                   02/23 06:46
HateHero:我覺得維持現狀就好了,相信就推 認為是虎爛就噓          02/23 06:47
HateHero:我本身是篤信科學實證主義的,從心理學上來分析           02/23 06:54
HateHero:人在遭遇非能以常理判斷的事件時,通常會緊張 害怕 猶豫   02/23 06:55
HateHero:甚至因過度緊張而暫時失憶,在事件過後只記得片段的記憶   02/23 06:56
HateHero:我自己的經驗也是如此 事後會有一種模糊不確定的印象      02/23 06:57
HateHero:所以 對於某些描述非常詳細的經驗故事 我都覺得奇怪       02/23 06:58
HateHero:在事件當下還能用心記憶各種細節,不是一般人的情緒反應   02/23 06:59
HateHero:當然 也許真有些具有異能的人對怪事有特殊應對能力        02/23 07:01
※ 編輯: XIMIX           來自: 114.39.146.231       (02/23 08:33)
andomasaki:不過老實說你這篇某種程度也對某些文章充滿先入為主     02/23 08:12
andomasaki:的成見不是?最終其實還是回到信者恆信的本質            02/23 08:12
lemon7242:我覺得經驗文 只要是碰到鬼我大多都相信                 02/23 08:23
lemon7242:但一直碰到而且後來出現鬥法的....我就都當創作XD        02/23 08:23
lemon7242:偶爾看到這樣中肯的分析文還是會覺得蠻不錯的:P          02/23 08:24
lemon7242:不過我還是覺得這種事情無法管制                        02/23 08:25
body:中肯!不推不行!尤其是自稱很弱以及之後的那幾段評論...      02/23 08:26
lemon7242:最多就是請版主再進版跟大家說經驗文請大家看看就好      02/23 08:27
lemon7242:對某個人太迷信或因此造神也不好                        02/23 08:27
body:在下也有相同的感覺,並不是不喜歡經驗文,只是一邊說自己弱   02/23 08:27
body:但描述過程又講得自己很強,真的是感覺很奇妙...              02/23 08:28
※ 編輯: XIMIX           來自: 114.39.146.231       (02/23 08:36)
※ 編輯: XIMIX           來自: 114.39.146.231       (02/23 08:46)
andomasaki:我身為一個資遣的板友,最近爬文拜讀了一些作品         02/23 08:43
andomasaki:想知道大家相不相信黑令旗系列XDDD                     02/23 08:43
hiro0810:老實說您的補充也讓我很難認同 作者這如何拿捏文字的精    02/23 08:45
hiro0810:準度 這對任何人來說的很困難 因為語意表達出來又要合己   02/23 08:46
hiro0810:意又要確實讓看倌理解己意 這非常的難掌握                02/23 08:46
hiro0810:我還是覺得你太執著文字 等於你在批評一個人的表達能力    02/23 08:47
hiro0810:不合你意的都是不合格                                   02/23 08:48
hiro0810:還有你的末段也是完全不尊重作者的表現 等於你要限定人家  02/23 08:50
hiro0810:寫要讓你看的文章 這裡不是寫故事大賽而你也不是評審喔    02/23 08:50
ak6aq6:補充的那段不太認同,即使是大法官釋字以及法條這種要求絕   02/23 08:53
ak6aq6:對客觀理性的文字,多多少少都帶有立法者或大法官的情緒在   02/23 08:54
vell:不能同意原PO更多 但這個也只能由讀者自己判斷                02/23 08:55
XIMIX:我補充那邊 想要強調的是"比例" 而不是有或沒有 能或不能     02/23 08:56
XIMIX:加油添醋拿捏得宜 呈現的就是美味 但若控制失當 就適得其反   02/23 08:58
hiro0810:上面一行還是個人感覺而已 這樣要求人家分類很霸道....    02/23 08:59
ak6aq6:裡面,何況如何判定『不適當的情緒與描述』?這可是和憲法   02/23 08:59
XIMIX:不論經驗或創作 當然都需要經過編寫修整 不然難以閱讀        02/23 08:59
hiro0810:要求人家"換"分類  漏一個字                             02/23 08:59
XIMIX:在編寫修整的過程中 也一定會加入情緒與主觀 而自我的控管    02/23 09:00
ak6aq6:第23條一樣可以無限上綱的..                               02/23 09:01
XIMIX:就影響到了加工過所呈現的文字 適不適合宣稱真實經驗         02/23 09:01
ak6aq6:p.s. 看不懂我再說什麼沒關係,最近唸書唸到腦袋怪怪...     02/23 09:02
XIMIX:我確實不是評審 但這裡像不像寫故事大賽 我就不知道了        02/23 09:03
hiro0810:結論作者的文字不合你的邏輯等於虛假...我只有理解到這邊  02/23 09:03
hiro0810:我不想否定你的感覺跟認知 但是說真的你的發言殺傷力很大  02/23 09:05
hiro0810:你說的有理 但是得理不饒人了                            02/23 09:05
XIMIX:那麼很遺憾 你未能明白我的真意 或許是觀念本質就有所不同吧  02/23 09:07
XIMIX:我從未想針對任何人 只是這種狀況一直都有 不論我哪時候發文  02/23 09:08
hiro0810:是的 但是也因為你的這篇文章又讓一個寫手離開是事實      02/23 09:08
XIMIX:都一定會戳到當期的經驗文名家 這點也是我無法釋懷的遺憾     02/23 09:09
hiro0810:如果你對此感到抱歉 要不要私下給作者寫封信好好聊一下    02/23 09:10
XIMIX:如果是為寫而寫 那麼就會難以停歇 如果是為掌聲而寫 那麼總   02/23 09:10
XIMIX:有一天會感到疲倦與失落 寫或不寫 決定權始終在作者          02/23 09:11
hiro0810:現在你又批判人家寫作的目的......                       02/23 09:12
hiro0810:很抱歉 在我看來某人就是因為被你給趕走的 大家作證吧     02/23 09:12
XIMIX:有人常常被噓也是發文不輟阿 雖然那種有些是故意討噓 = =     02/23 09:12
hiro0810:你現在事後諸葛老實說我越看越生氣了                     02/23 09:13
yiliang1107:因為這樣就要走 = = 抱歉不認同H大                    02/23 09:15
XIMIX:雖然我並不欣賞這種方式 但如果選擇消失或離開               02/23 09:15
XIMIX:是他人所認為的理想方法 我也無可奈何 要算在我頭上 也沒轍   02/23 09:16
hiro0810:他的去流逝他的選擇 但是論因果x大是因 既然他都說對這樣  02/23 09:17
XIMIX:我只是剛好當了 把問題血淋淋說破的那個白目而已             02/23 09:17
hiro0810:結果有感覺遺憾 為何不彌補人家一下                      02/23 09:18
yiliang1107:發文者是有選擇權的好嗎?他偏偏要對號入座            02/23 09:19
HATEBBS:推你這篇文章,我很欣賞駐版"作家"帶給版眾的娛樂,但很瞧  02/23 09:19
vell:那所有推文同意原po觀點的人不也算共犯了?                    02/23 09:19
yiliang1107:他可以選擇繼續發文阿 理這些五四三的                 02/23 09:19
HATEBBS:不起某些濫竽充數的神棍在板上招搖撞騙的行徑,尤其是藉    02/23 09:20
HATEBBS:機騙財騙色的敗類                                        02/23 09:20
XIMIX:如何算彌補 又該怎麼彌補 我討論的一直是現象 而不是特定人   02/23 09:20
yiliang1107:是對事不對人                                        02/23 09:21
XIMIX:我從來沒有否認過 名家經驗文帶來的貢獻跟豐富 我也每篇都看  02/23 09:22
XIMIX:但是有些讓人感覺曖昧麻煩的問題 不是也該面對嗎             02/23 09:22
andomasaki:   ^^^^^^^^^^^^^^^^問題就再於這沒有標準              02/23 09:25
lemon7242:我覺得不至於是被敢走吧 版上寫經驗的那麼多             02/23 09:25
lemon7242:也不是人人都說要走啊= =                               02/23 09:25
lemon7242:寫經驗文是自由 但質疑應該也是自由                     02/23 09:25
andomasaki:有些人覺得應該面對,有些人卻選擇相信,反之亦同       02/23 09:26
andomasaki:板上這麼多人,要去抓個大家都同意的標準出來,難       02/23 09:26
lemon7242:就像創作文也會有人覺得不好看 只是貼出來就難免會有人   02/23 09:26
lemon7242:有不同的想法...沒道理稱讚就可以 懷疑就不行            02/23 09:27
andomasaki:就如同你對某些屬性和文章走向會令你感到質疑一樣       02/23 09:28
andomasaki:有些人卻覺得這很正常                                 02/23 09:28
lemon7242:不過我也覺得補充那段有點多了..畢竟寫法是作者自由      02/23 09:28
andomasaki:說來說去大家都還是在那種自由心證+模稜兩可的圈打轉    02/2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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