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星期,和前女友出遊,(之前她有答應我的旅行)本來因為颱風來,要取消,
但最後,還是成行了,一開始先去苗栗洗溫泉,後來又去新竹走走,當然,還
有過夜,我特別訂了新竹薇閣的房間,後來,我們還是有享受擁有彼此的時間
,一起使用蒸氣室、按摩浴缸,當下,我覺得我們的身份就是男女朋友,但前
女友之前在分手時很堅決的說,我們就當朋友,而這次的出遊,又讓我燃起了
希望,但…出遊時,她又說,我們只能當朋友,這令我一頭霧水…若只是當朋
友,我們不會再次發生關係,一切的舉止,令我不解啦!有人說,可能是她還
沒有完全的放手,所以,我只要再次追求她,就可以再次讓她有心動的感覺!
但,覺得很困難,再者,過不久我就要去台中進修了,到時更是遠距愛情,更
加難以維持了!我是該繼續追求?還是順其自然的當朋友去追求我的目標?在
分手四個多月後,我又重燃一絲絲希望了…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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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人與被愛都是幸福..
當幸福來臨時是令人措手不及..
但當幸福遠去時亦是令人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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