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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vres@kkcity.com.tw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love
標題Re: [轉貼] 婚姻故事》婚姻不是一個人的
時間KKCITY (2007/03/30 Fri 06:34:36)
==> 在 wacow@cis_nctu (哇~靠~) 的文章中提到:
>         我無法瞭解的是,為什麼你選擇的是沈默?



  養家 養小孩 夫妻兩是有共同責任的

  男女雙方 都應該同時出錢出力的

  但故事中的女主角

  擺明將養家 養小孩責任 丟給男人負責

  所以 原作覺得 故事中的女主角 很不負責任

  而所有人際關係 包括 親情 友情 愛情

  都應該以互惠 互助為原則

  然而 女主角只是一味自私而已

  ---

  很多傳統女人 以為她是在"幫夫家"生小孩

  那她不就是被夫家"聘買"來生小孩的 (女僕 或妓女?)

  因為用金錢買賣交易"聘買"女人啊!

  而且 還不只一個女人 可以幫同一男人生小孩勒~~~

  以致於搞不清楚: 小孩是第幾任太太生的???

  ---

  但若小孩是冠父母"雙姓"的話

  女人還會"誤"以為小孩只是夫家的嗎?

  她與她家族 還會對小孩吝於付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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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論:

  小孩應冠父母雙姓 拜兩家族祖先啦!

  更何況 就血統與基因來說 都是"平等"來自兩家族喔!!!

  夫妻與兩家族 也都應該 為家 為小孩 出錢出力啦!!!

  如此 雙方能付出的心理平衡 也有助於兩性關係的互動 互惠原則喔!!!


  (愛情與婚姻 "絕對"不應該只是男方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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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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