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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ank Ho" <j97@iohk.com>, 信區: love
標題愛與自由
時間Personal NoteBook Computer (Mon Mar 24 10:36:39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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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做個赤腳走路的孩子。
在我心中,自尊與自由,尤在愛情之上。
如果你覺得毫無自尊,委曲求存,為甚麼還要愛他?
如果你所愛的人,要整天監視你、跟住你,如何受得了?
如果他認為,這是因為他太愛你。
請告訴他,愛不是這樣!
愛是在我浪蕩之後,最想回去的地方。
愛是在我自由自在的時候,心裏最牽掛的人。
愛是他放手、他縱容,我卻不肯遠走天涯,甘願受困。

- 張小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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