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home/[ID]/ 下面看到 Desktop和桌面 這兩個資料夾 我不太懂為什麼內容相同的兩個東西有同時存在的必要@@ 所以我很愚蠢的把 桌面 那個圖示刪除了..... 結果就是 當我點選螢幕畫面左下角那個把所有視窗縮到最小的按鈕的時候 雖然會顯示桌面 但是無法顯示桌面上原本應該會有的圖示 要從 檔案瀏覽裡面再去找home/[ID]才看的到 我把回收桶打開 看看能不能像xp一樣把刪除的檔案還原 卻發現似乎沒有辦法把被我刪除的桌面圖示還原耶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48.208 ※ 編輯: alex76cyn 來自: 218.163.148.208 (03/09 00:07) 推 vvana:我用Ubuntu 7.10,「桌面」才是真的資料夾,Desktop沒有用 03/09 00:09 → vvana:刪掉的檔案回收桶如果找不到,又不是用ntfs或fat就很難救了 03/09 00:11 → vvana:是要還原什麼圖示? 如果是捷徑,把選單內的按右鍵選加入桌面 03/09 00:12 → alex76cyn:他還在回收桶裡 不知道要怎麼把他丟回去home/ID 03/09 00:23 推 vvana:打開檔案總管,到回收桶全選,右鍵選剪下,到桌面選貼上 03/09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