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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estong.bbs@bbs.thu.edu.tw (陽光 向日葵), 信區: hacker
標題Re: P2P要抓人了?
時間東海大度山之戀 BBS 站 (Sat Mar 5 20:40:42 2005)
轉信站: GIBBS!news2.ncku!ccnews.ncku!news.ccns.ncku!news.mksh.phc!news.nsysu!Sp
Origin: bbs.thu.edu.tw

【 在 yam.bbs@no.a11-52.csie.chu.edu.tw.spam (卡卡) 的大作中提到: 】
: 從前面的文章看過來,我一個感覺就是JoShyr似乎是認為由p2p下載
: 下來的軟體(ex:winxp,FC3.舉例)本身是並無違法之處.(不知道我有沒有會錯意).
: 實際上p2p只是一個下載工具而已,和直接由ftp站台或是http的方式下載軟體,
: 而產生結果都是一樣的.都是下載軟體下來(winxp,FC3).
: 下載一個有版權(winxp,FC3),並未經授權的軟體(winxp),在使用上真的合法嗎?
: 我想下載軟體已經有重製的動作了吧.
: 不知JoShyr是怎麼認為的?
: 著作權法:(http://www.rdo.fcu.edu.tw/otl/laws/writings.htm)
: 第三條: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 (略)
: 五  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有形之 重複製作。
:     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
:     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
: (略)
: 第九十一條:
: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 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JoShyr要表達的應該是
p2p不只是可以抓有版權的軟體,也可以抓freeware
ex:知名軟體Winamp
而認為p2p本身無罪,就看使用者如何使用,而不是只要用了p2p就是犯法.

其實不用爭執了
要抓的p2p使用者應該指的是下載有版權軟體而未獲使用授權的使用者
二位要表達的都是對的,好像有些誤會對方的文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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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大度山之戀 bbs.thu.edu.tw‧[FROM: 222.157.1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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