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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yjou@kkcity.com.tw ( ), 信區: hacker
標題Re: P2P要抓人了?
時間KKCITY (Sat Mar 5 03:50:25 2005)
轉信站: GIBBS!news2.ncku!ccnews.ncku!news.ccns.ncku!news.mksh.phc!news.nsysu!ne
Origin: bbs.kkcity.com.tw

※ 引述《JoShyr.bbs@bbs.ilc.edu.tw (亮亮)》之銘言:
>  這跟 hack 當然有關係, 你破解他的防拷... =.= 是有點牽強
>  還有你沒張貼我回應該文的例子, 因為我是回應該文..
>  你斷章取議, 當然會讓人覺得那是很有異議的東西.
>  事實上, 那是討論市售盜版的東西, 原意是買到很像正版的盜版.
>  如 Kxxx 網站宣稱他們是正版, 你買到 Kxxx 的東西還要受罰嗎?
>  我並不是說盜版無罪, 而是買到盜版或下載到宣稱正版的盜版者,
>  那麼做為一個消費者, 是否該為罪罰呢?
>  當然, 就像有人質疑我舉例不妥一樣..
>  那是個人語文認知的問題, 拿我舉的反例來當成辯駁的事例.
>  那真是讓人啼笑皆非的謬論..

接下來我要發表的東西並沒有建設性,
只是想討論一下我是不是認知上有點誤會,
沒興趣的朋友希望沒讓費到您的時間。

我們看看一系列的文章先:
henry88 網友提到雷聲大雨點小...
nikeasyanzi 網友提到似乎針對上游...
JoShyr 您提到對於消費者根本無法可罰...

這是在 kkcity 看到的,或許跟您所在的 bbs 有些出入,
可能部份的文章沒有連線到這裡;
如果說您看到的也是一樣,那前面兩位網友所討論的,
應該都是單純針對 p2p 而言,並沒有提及市售盜版的話題,
而您的回應應該是針對前面朋友的文章,
因為您清楚的使用了引言,也用了這個討論串的標題,
這樣的話自然讓人覺得你的看法是針對下載的部分。

針對 kuro 那點,我想不用 kxxx 了,
他們的行徑值得寫出來不要再讓更多人受害才是,
我也不認為如果是這樣公司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會重罰、
或者應該重罰到消費者,但如果只是很單純的寫到下載(盜版)無罪,
那就很有爭議,況且這些都只是你我的想法罷了,
事實上到底會不會觸犯法律,還要請了解的人說明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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