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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Shyr.bbs@bbs.ilc.edu.tw (亮亮), 信區: hacker
標題Re: P2P=?big5?Q?=ADn=A7=EC=A4H=A4F=3F?=
時間山水蘭陽 (Tue Mar 1 10:28:55 2005)
轉信站: GIBBS!news2.ncku!ccnews.ncku!news.ccns.ncku!news.mksh.phc!news.nsysu!ne
Origin: bbs.ilc.edu.tw

※ 引述《skyjou@kkcity.com.tw ( )》之銘言:
> ※ 引述《JoShyr.bbs@bbs.ilc.edu.tw (亮亮)》之銘言:
> >  若是不小心買到盜版有罪的話..
> >  要陷害一個人可就簡單多了..
> >  弄個假貨讓他買.. 保證人人是罪犯.
> >  搞不連阿扁都要抓去關喔..
> 那是另一回事,不要混淆視聽,
> 請問一下,有人會不小心用 P2P 不小心下載了不合法的東西?
> 依照你原文的意思,似乎不是你回應所說的那麼無辜。

 無辜的人可多了..
 市場上有許多假貨當成真貨賣. 買到仿冒品還要被抓去關嗎?
 有的網頁說他的音樂都是正版的 (如某電視打廣告很兇的 Kxxx), 但事實呢?

 若是真如你想的那樣子.
 那麼菜刀也可以殺人, 那所有拿菜刀的家庭主婦都要抓去關嗎?
 那麼拿槍、開車、走路、開飛機... 這都有可能撞死人, 也應比照辦理了.

 P2P 並不是給你下載不合法東西的地方, 他的原意是交換公眾檔案.
 而且網路上有太多合法又免費的檔案可下載.
 你自己認為你只能下載盜版的 P2P, 就像認為菜刀一定會拿去殺人一樣.
 這太滑稽了...

 法律是不能這樣子搞的, 要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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