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文章列表
作者zhenyuan@kkcity.com.tw (), 信區: hacker
標題Re: P2P要抓人了?
時間KKCITY (Tue Mar 1 01:06:46 2005)
轉信站: GIBBS!news2.ncku!ccnews.ncku!news.ccns.ncku!news.mksh.phc!news.nsysu!ne
Origin: bbs.kkcity.com.tw

※ 引述《JoShyr.bbs@bbs.ilc.edu.tw (亮亮)》之銘言:
> ※ 引述《nikeasyanzi.bbs@whshs.cs.nccu.edu.tw (nikeasyanzi)》之銘言:
> >   不過之前有說~  是專門來捉大盤商ㄟ~
> >   對於我們這些小咖~   只用道德勸說~    == ==
>  他倒說的好聽, 根本就無法可罰..
>  購買到盜版與下載者是無罪的...
>  消費者無罪..

著作權法
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第91-1條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
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但違反第八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輸
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

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
、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罰金是有前科的..要小心一點...
--

三行文是絕對禁止滴~~(實質三行之禁止)

題目加起來三行也不行!!(形式三行之禁止)

--
┌─────KKCITY─────┐─┐     優質連線服務///!!
         bbs.kkcity.com.tw            └─   KKADSL 帶你環遊全世界
└──From:*                  ──┘ KKADSL http://adsl.kkcity.com.tw
文章選讀←離開[主題上]主題下(k)上篇(j)下篇S/a搜尋 G串列 TAB精華 ↑↓捲 Pg/Space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