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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OANOD.bbs@bbs.ccns.ncku.edu.tw (青春的尾巴) 看板: food
標題[情報] 吃到飽呷嘸完 消保官:可拒罰錢
時間夢之大地 (2009/07/25 Sat 11:47:54)
抱歉~  我找不到合適標題選項  若不能用[情報]請告知  會自D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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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5/78/1nq7g.html

吃到飽呷嘸完 消保官:可拒罰錢
 更新日期:2009/07/25 04:09
〔記者羅欣貞、蔡宗憲、劉力仁/綜合報導〕吃到飽餐廳未吃完罰錢,消費者可拒絕!屏
東縣府消保官最近接獲民眾投訴,指到吃到飽餐廳用餐,有三盤菜沒吃完,竟被老闆要求
罰六百元;消保官強調,依消保法觀點看,店家規定無效。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游開雄表示,消保法「明示原則」,消費者到「吃到飽」餐廳吃
飯,餐廳張貼「吃不完要罰錢」的告示還不夠,還必須取得消費者同意。在法律上,碰到
這類糾紛,餐廳要負舉證責任,證明消費者清楚知道此一規定並同意此作法,實際上業者
通常無法舉證,所以罰款無理。


客嫌太鹹剩3盤 店家欲罰600引爭執


縣府消保官程俊表示,最近有一名婦女申訴,指到恆春地區一家吃到飽的餐廳用餐,同行
五人,除自助餐點也可點菜,店內貼有「沒吃完要罰錢」告示,結果點了五盤菜,因覺得
太鹹,其中三盤吃不下,店家發現後,要求罰六百元。


消費者覺得不合理,請店家把菜川燙沖淡鹹味,但還是有兩盤沒吃完,店家把「罰金」降
到一百五十元,經過一番爭論,最後雖然並未罰錢,過程卻讓消費者相當受傷。


「吃不完要罰錢」 須經消費者同意


消保官程俊說明,有些吃到飽餐廳,會在店內以文字告示吃不完要罰錢,大部分是善意提
醒消費者不要浪費食物,但從法律觀點看,這樣的規定並不合理,如果店家真要罰,消費
者可以拒絕。


遭申訴的業者則指出,店內提供十八道菜供消費者點餐,原本沒有罰款規定,但後來許多
客人,就算只有兩、三位,還是一次就點十八道,剩很多實在浪費,才訂下罰款規定。且
如果罰錢,會視剩下的份量計價,也會讓客人打包回家,在網站、店裡都有明確標示,點
餐時也會向客人說明。


消基會也坦言,消費者到「吃到飽」餐廳過度取食,也不是好習慣,建議業者用更清楚的
方式得到消費者同意,消費者愛惜食物,不要浪費,才是兩全其美。


另外到餐廳用餐,還常見餐廳收服務費又收開瓶費、帳單明細不清楚或額外加稅、菜單上
豐盛圖片跟實際上桌的食物差距太大等,消基會提醒,這些事情雖未到違法層次,但不合
理,消費者要問清楚,避免衍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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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在版上看過有人到餐廳吃飯沒吃完被罰錢的

是不是可以去要回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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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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