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服組請為整起事件道歉! 搬遷日期安排造成離宿者和新進人員的不便 搬遷公告很晚才出現:或許這不是你們而是各宿舍管理員和輔員導貼的,可是 沒有你們盡到監督責任。 因為你們暑假一開始沒有明確公告搬遷時間,或是曾經公告事後更改,決定在8/31日卻 在莫拉克颱風過後,甚至某些宿舍遲至8/30才公告,讓一些人不得不延遲搬遷,成為必 須繳交130~780不等的「延遲搬遷」費。 延遲搬遷費用不應該徵收,若有人繳交,請務必退還給對方,請勿用「已經公告」、 「一些人不繳費,現在突然取消,這樣對已繳費的人不公平」之類的話推托!重點在: 延遲搬遷費用的合理性在哪裡,而不是你們的行政方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18.161.14.4 → jimt:建議把這問題傳達到住服組的上一個層級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