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學詢問換宿及床位遞補、放棄相關問題之釋疑 關於換宿, 依據住宿契約書第8條第2款 經辦理住宿手續後,異動應依學校公告為之。其調動宿舍或寢室者,一律付手續費每次貳佰伍拾元,並無息補退住宿費用差額。 因此宿舍之異動(換棟、換寢),將於開學普查完成後,始開放系統線上申請。 如於現階段開放,即失去抽籤意義,亦可能出現床位黃牛。 關於床位遞補與放棄 依據住宿契約書第8條第3款 住宿期限以一年為原則,但乙方有特殊情況得依規定期限或手續完成退宿; 未完成退宿或自動離宿者,均視同契約未終止,仍須繳交各學期住宿費。 第一學期退宿期限:舊生於開學兩週前;新生於開學兩週內。 第二學期退宿期限:十二月十日。 因此,如您欲放棄抽中之98學年度床位,請盡速至住宿服務組辦理, 以利本次遞補作業進行,並免去您事後舉證,處理住宿費之手續。 放棄之床位一律依遞補序號公告遞補,不得指定人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25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