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九舍補選宿委 一、參選條件: (一)具備97學年度該舍住宿資格。 (二)對宿舍事務具服務熱忱與意願 (三)應繳報名文件:半身照片一張,報名表。 二、當選條件: (二)宿舍自治委員: 1.選出兩名。(每250居民選出一人,詳細人數請參考備註與各舍公告) 2.投票總人數超過各宿舍住宿生總數的五分之一為有效選舉。 3.非同額競選時,獲得相對多數選票之候選人為當選人。 4.同額競選時,候選人須獲得至少總票數六成的贊成票方能承認當選。 四、投票資格:97學年度為該舍居民。 五、當選福利與權利義務: (二)宿舍自治委員: 1.保留下學年度住宿床位。 2.參與宿委大會討論,並議決相關事項。 3.協助舍長或管理員處理突發狀況 。 4.監督所屬宿舍行政事務。 5.未曾擔任過宿舍自治幹部者,應在服委室實習四十小時 6.協助舍長推行宿委會之決議事項。 7.調查並反應住宿同學需求及建議宿舍更新修繕意見。 (三)訓練:當選之宿委應受宿委會、前舍長或生輔組實施之訓練輔導。 六、參選登記: (一)11月12日起至11月18日至勝八九服委室索取報名表,在11月18日前繳回。 (二)參選人簡介、政見將於11月19日前公佈於公佈欄。 七、投票時間: 八、候選人競選宣傳日期: 11/19起至各舍公告投票日期前一日 十、注意事項: (一)當無法達成有效選舉時:新任委員無法順利選舉產生時,應再公告補選之; 若仍無法順利產生,得由生活輔導組與舊任自治委員共同遴選優秀住宿生,報請學務長聘任 之。 (二)資料如有不實,將取消其資格。 (三)若有任何問題,請向服委室與舍長詢問。 (四)歡迎對宣傳有興趣的居民來加入宿舍自治委員會。 勝九服務人員 2008/11/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12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