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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x.bbs@bbs.ccns.ncku.edu.tw (應該要追隨老大的腳步 看板: dormitory
標題Re: [敬三舍]基本的尊重
時間夢之大地 (2007/12/02 Sun 11:50:43)
※ 引述《topboy (五俠版的無間道)》之銘言:
> 讓我來整理兩造的說法吧
> 女方:
> 1. 女主角穿睡衣倒水被管理員看到
> 2. 管理員視線一直看
> 3. 穿睡衣被男管理員看到真害羞,(可以換個女管理員嗎?)
(害羞不是原PO的原意吧!她是說她覺得未受到尊重)
> 管理員
> 1. 上述之事造成極大困惱且人格汙辱,保留法律追述權
> 2. 八點多時朕有巡視,卻什麼都沒看到(朕~這個用語也不客觀吧)
> 3. 走廊電梯為公共區域, 只要是宿舍幹部及服務人員皆可在那些地方走動
> 4. 穿睡衣出來不雅,生活應該檢點,成大學生不應該這樣嗎
> 5. 最後重申,我沒遇到你,是事實要出來對質!不要躲起來遐想
> 不好意思,我想問問管理員,針對上面5點
> 1. 哪裡造成你人格汙辱啊? 這不過是在陳述事實吧!
>    我不懂? 動不動保留法律追述權會比較有理嗎?
>    我想,該把這篇文章轉寄給校長或是教官室,
>    畢竟學生被自己學校的管理員告是大事吧!!我想學校有責任進行了解
> 2. 那會不會有可能根本是誤會,那個人根本不是你呢??
>    不過那就更可怕了,八點的時候出現不是管理員的男人在女舍
> 3. 宿舍幹部跟服務人員是女的吧??既然女舍不允許男客進入
>    那為什麼允許男的管理員呢??
> 4. 女舍出現男管理員就是不妥,宿舍應該避免,成大女舍不應該這樣嗎?
> 5. 最後重申,有沒有可能是誤會,不知哪跑來的男人出現在女舍?
>    或者文章說的人根本不是您呢??
>    對質??一個在文章直接嗆明保留法律追訴權去嚇學生的管理員?
>    你能保持理性的討論嗎??
> 最後,給管理員,在充血的時候多想兩分鐘
> 其實你可以不用這樣
> 學生跟管理員不是敵人,沒必要如此針鋒相對
> 也沒有學生無聊到找管理員麻煩
> 你覺得,在你po完這篇文章後,這個女生還敢去找你嗎??
> 你覺得,在看完你這篇文章後,其它人會怎麼看你呢??
> 捍衛自己的權力??還是威嚇可憐的學生??
> 多想兩分鐘,真的可以不用這樣


我想很多時候是因為文字用語的誤會+我推的人敲邊鼓導致事情好像很嚴重
一開始女方的標題是基本的尊重,
在看完內文之後本來就會讓人產生女生所表達的是她覺得未受到尊重
且內容又點名管理員,
對他來說他當然會覺得受到困擾(不過扯到侮辱也太誇張了)
再來,在看原PO文時,我第一個想到的是,
你不也看著管理員?
所以就算管理員看著你,感覺也沒什麼不對,不是嗎?
畢竟任何一個人被人直勾勾的盯著,眼神不是迴避就是繼續相對啊。
(當然男方是不是管理員還不得而知)
加上最後她說感覺很不好,接著又強調了男管員和女宿的「不方便」,
結論回到基本的尊重,
唯一被點名的管理員,當然會得到被無限延伸的負面形象的想法,
試問若任何一個人無緣無故(如果真的是冤枉的)
被冠上負面標籤,有多少人能平心靜氣?
光看敲邊鼓的人的反應,就令人質疑維持理性的人有多少!

再來回到管理員的文章
我想要澄清的方式有很多種,抬法律出面是誇張了些,
(政客+爛媒體果真有誤導的效果)
的確法律上並沒有追訴權保留這種東西,
而且用語也不太好,包括躲起來遐想與生活檢點,
感覺都也有暗批女方的負面意味(指控女生愛妄想男生都是齷齪的),
的確也不太恰當。

總之,撇開回應的人不看
女方表達的希望應該是希望女宿有女管
男方表達的是男主角不是我請不要亂點名
就這樣,我覺得是可以彼此好好討論,
當然兩方也應該為彼此的「無心之過」表現善意,
單純的誤會彼此解釋溝通應是最好的。

再來想說說其他的問題,
雖然我已經搬出宿舍,但其實無論男女宿,一直都有這種問題。
就是到底應不應該穿睡衣或內衣在房門外的地方走動?
有人覺得為什麼不行?畢竟是宿舍。
有人則認為房門外的地方是公共空間,本來就不適合(個人覺得無關檢點與否)
這樣的問題其實也還好,但當遇到了異性出入時,問題就變的嚴重,
雖然男生就算穿著內褲在走廊看到女生,也會故作沒事,
但事實上兩性一樣害羞,
個人淺見是,走廊電梯本就屬於公共領域,
尤其是宿舍畢竟不是性別監獄,
男女訪客本就會出入,同學、朋友、家人都會來訪呀!
(雖說女舍好像有男賓止步,但不懂為何男宿沒有?)
故要穿著睡衣、內衣在外頭走動的人,
本身不就是認為無所謂或情願犧牲被人看到的情況而換取一時的便利嗎?
所以既是自己的選擇,本就應該自己負責不是?
(先聲明,我並非針對女方而來,我只單純認為這是個人行為與決策的問題。)

我不否認在我回應這篇文章時,仍帶有主觀意識,
但也只是希望大家能真的「理智些」看待這件事,不要抓一個用語就倒向一邊,
畢竟兩方的用語的確都不太適當,
個人無意引發筆戰,只是提出個人觀點,
最後還是希望這件事若真是誤會,希望大家都可以好好化解,
可以的話雙方都找個可信賴的公正第三者,找個時間談開這個誤會,
並針對兩方所提出的問題做討論,
包括是否男女宿從此壁壘分明,無論何時何種身分,任何異性都禁止出現在彼此舍棟內(
雖然我覺得有些誇張),
還是加強宣導自我衣著自由與可能的窘境
或將電梯通道門帶上,玻璃換成不透明,飲水機移置電梯口,嚴格區分公私領域?
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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