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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ki.bbs@bbs.ccns.ncku.edu.tw (yuki) 看板: dormitory
標題Re: 勝三公告有感
時間夢之大地 (2007/11/07 Wed 10:12:22)
※ 引述《judychan (i will be....)》之銘言:
> 舍長有提到公告的前四點都有註明在生活公約
> 所以我剛剛看了一下勝三生活公約
> 【勝三舍】超多小公告
> 這篇的第一點
> 1 將會隨時抽查各寢有無違禁品,違者記五點。
> 違禁品是指規定以外的電器嗎?
> 但生活公約上是寫:
> 在寢室內或公共區域使用【整髮器、檯燈、
> 電扇、收音機、音響、個人電腦、手機充電座】等
> 以外之電氣用品
> 每項記4點
> 有圖有真相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aaliceadatw&b=1&f=1100149204&p=3
> 請問是以哪個為準?
在寢室內或公共區域使用【整髮器、檯燈、
電扇、收音機、音響、個人電腦、手機充電座】等
以外之電氣用品
每項記4點
---> 以這項為準
> 「1 將會隨時抽查各寢有無違禁品,違者記五點。」
> 生活公約上並沒有這一條
> 是發完生活公約以後改的嗎?
不是改 是記錯 記成別的項目了
> 如果是我沒看到公告的話,先說聲抱歉
謝謝你的用心 感謝!!!
> 對於「勝三公告有感」的回覆,讓人感到不安!
> “關於同學提的「希望每次出公告前都先徵得大家的同意」,我想這點很難辦到,
> 若想積極推動宿舍事務,改善現有制度的不完善,個人認為「適時、適當」的強制
> 是必要的。”  這表示可能隨時改動嗎? 徵求大家同意真的如此困難嗎?如果得到
> 大家同意後改動,不用一再修改,能夠減少不滿的聲音與無所適從的感覺,不是比
> 較好嗎? 難以先徵求大家同意,強制是必要,真是無奈!
> “當過才知其辛苦,若是對宿舍制度感到不滿意或覺得由我來做做看或許會更好,那麼恭禧妳,有成為下屆舍長的風範,歡迎有志青年一同來為宿舍服務。”
> 感謝舍長的勞苦,其實不用當過也知道您的難處。可是,在這麼多人反應下,真的需要正視公約改動機制是否正確,免得惹來更多的不滿。
> 以上如有得罪,再次致上萬分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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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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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dify: 140.116.86.78 Wed Nov  7 10:12:2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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