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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udychan.bbs@bbs.ccns.ncku.edu.tw (i will be....) 看板: dormitory
標題Re: 勝三公告有感
時間夢之大地 (2007/11/06 Tue 22:31:57)
舍長有提到公告的前四點都有註明在生活公約
所以我剛剛看了一下勝三生活公約
【勝三舍】超多小公告
這篇的第一點
1 將會隨時抽查各寢有無違禁品,違者記五點。

違禁品是指規定以外的電器嗎?
但生活公約上是寫:
在寢室內或公共區域使用【整髮器、檯燈、
電扇、收音機、音響、個人電腦、手機充電座】等
以外之電氣用品
每項記4點
有圖有真相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aaliceadatw&b=1&f=1100149204&p=3

請問是以哪個為準?

「1 將會隨時抽查各寢有無違禁品,違者記五點。」
生活公約上並沒有這一條
是發完生活公約以後改的嗎?
如果是我沒看到公告的話,先說聲抱歉

對於「勝三公告有感」的回覆,讓人感到不安!
“關於同學提的「希望每次出公告前都先徵得大家的同意」,我想這點很難辦到,
若想積極推動宿舍事務,改善現有制度的不完善,個人認為「適時、適當」的強制
是必要的。”  這表示可能隨時改動嗎? 徵求大家同意真的如此困難嗎?如果得到
大家同意後改動,不用一再修改,能夠減少不滿的聲音與無所適從的感覺,不是比
較好嗎? 難以先徵求大家同意,強制是必要,真是無奈!

“當過才知其辛苦,若是對宿舍制度感到不滿意或覺得由我來做做看或許會更好,那麼恭禧妳,有成為下屆舍長的風範,歡迎有志青年一同來為宿舍服務。”
感謝舍長的勞苦,其實不用當過也知道您的難處。可是,在這麼多人反應下,真的需要正視公約改動機制是否正確,免得惹來更多的不滿。

以上如有得罪,再次致上萬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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