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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odolook.bbs@bbs.ccns.ncku.edu.tw (督督看) 看板: dormitory
標題[討論]住宿契約的公平性
時間夢之大地 (2007/06/17 Sun 13:44:33)
住宿契約似乎是個不平等條約
幾乎完全是站在學校的立場而設的
第十一條 違犯以下行為者,一經察覺即取消在校申請宿舍權及住宿資格,且不退還已繳
交之宿舍費:
一、擅自讓訪客留宿或沐浴者,罰款參仟元;
二、私自讓予床位者,罰該宿舍費三倍;
三、未經分配寢室,擅自住宿者,按校規處理;
四、借用臨時磁卡、鑰匙,因故遺失、損壞或未按時歸還者,罰款參佰元;
五、冷氣相關設備,因不當使用或人為因素破壞而致損壞,罰款壹萬元,並負責修復。
六、違規使用「宿舍管理規則」第八條第五款規定以外的電器用品者,罰款壹仟元。
違犯一至六項,且拒繳罰款或違約金者,分別依本校獎懲辦法以詐欺牟利或侵佔論處。

處分方式很多都提到罰金
但這都是罰學生錢
合約中完全沒提到學校有過失的話該如何處理
我覺得可以再增加一些內容
例如
1.校方於學生報修寢室設備損壞後,若未於報修日起(含當日)兩日內修復,若為個人設
  備則罰款1000元改該床位住宿生,若為全寢公用設備則按人數賠償,每人以1000元計
  算,以上可以日計算,連續罰款。

這條是因為學校效率非常差 之前住宿遷入時報修衣櫃門 直到過一學年後遷出都沒人來修

2.若網路斷線,依時間計算,每半小時罰款給網路斷線之學生50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
  時計算。

3.網路IP被盜,學校有義務維護網路安全,被盜一次則校方賠款3000元。盜IP者以竊盜
  罪法辦,校方並得向犯罪者請求損害賠償。


這樣才算是平等條約吧
總不能只罰學生 不罰校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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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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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scl:你的那些條約成立的話,宿網可能一學期要繳幾千塊維護費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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