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住宿居民好,請閱讀以下公告: 1. 九十六學年度起,所有住宿同學必須簽署「國立成功大學學生住宿契約書」, 才能住宿。事關住宿同學權益,請詳細閱讀契約內容。並請配合 遵守相關之規定,以免因違反規定,影響到住宿權益。 2. 九十五學年度共有一名學生留宿異性,違反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八條第四款 之規定,經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裁定退宿處分,由生活輔導組具以勒令退宿,並且 該生不得再申請住宿。 3.承上,自九十六年度起,依照「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契約書」第十一條第一項條文, 「擅自讓訪客留宿或沐浴者,罰款參千元」,並取消在校申請宿舍權及住宿資格,且不退 還已繳交之宿舍費。另外,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八條第四款新增以下條文:「每日晚 上十一時至隔天早上八時,異性不得逗留在宿舍內,經勸告一次之後不聽者,違者視同擅 自留宿異性。」請居民配合。 4.承上,「學生宿舍契約書」第十一條第二款條文,「私自讓予床位者,罰該宿舍費三倍 」,並取消在校申請宿舍權及住宿資格,並不退還已繳交之宿舍費。 5.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契約書與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修訂版,請參考 公告 http://140.116.212.115/km/webpage/index.asp?dep=02之附件。 生活輔導組 敬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21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