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九十五學年度下學期
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宿委大會 會議記錄
壹、時間: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三 下午6點30分
貳、地點:教官室6002室
參、主席:主任委員 潘韋呈
肆、紀錄:秘書 張家榮
伍、出席單位:全體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委員
陸、列席者:生輔組:蒲組長建宇、盧先生永華
教官室:陳教官廣明
各宿舍輔導員 宿委會顧問團
柒、報告事項:
1. 主委報告:
(一) 選舉投票率不錯
(二) 下次開會將進行幹部交接儀式
(三) 各舍須申請金額者趕快申報
2. 各小組報告:
◎工程及福利小組
◎專款專用及床位小組
◎修法及懲戒小組
捌、討論
(一)
提案:選舉成果報告與檢討
原由:第六屆宿舍幹部選舉結束,望本次經驗能傳承下去
提案人:主任委員 韋呈
說明:
1. 報告選舉結果
2. 宿委會統一規劃選務是否有永續傳承的價值
3. 贈與禮品鼓勵選舉人投票,其效益成果
4. 檢討各舍執行選務所遇到的問題(請各舍長多發言)
5. 針對選務其他部分提出檢討
討論:
1. 選舉投投票率高,但仍有缺額,必須再進行補選
2. 從投票率上看來有存在的價值
3. 勝九舍長:送的東西不需要高價,可以考慮利用加分的榮譽制度
4. 光一舍長:發現有頂讓床位者也來投票,希望能夠嚴加把關
蒲組長:家長座談會上,家長也特別提出,希望各舍舍長與輔導員加強取
締頂讓床位問題
5. 勝八舍長:不強迫沒中宿舍的人投票,他們認為自己沒有義務投票
(二)
提案:住宿契約相關條文之修訂
原由:將住宿契約和宿舍法規的內容能夠一致
提案人:副主委 威志
說明:
1. 將上次宿委會中輔導員的提案,在修法小組會議做出決策,送至宿委會再加以討論
2. 在第八條第四點的法規需要在宿委會中討論表決
修法小組:修法小組開會的共識為贊成通過此修法議案(如附件一)
投票:贊成:11 反對:0
結論:如附件一之結果
(三)
提案:工讀生的獎勵辦法
原由:勝六舍長在上次宿委會反應某些宿舍很難找到工讀生,是否以增加福利作為
誘因。
提案人:副主委 威志
說明:
1. 將上次宿委會中輔導員的提案,在修法小組會議做出決策,送至宿委會再加以討論
2. 假使工讀生保留住宿權,則和舍長有同等的福利,但是舍長責任以及應盡的義務比
工讀生多(ex:舍長大會、宿委會列席……),而且其他宿舍並無找不到工讀生而
產生困擾,因此修法小組對此議題的共識為「工讀生不應予以保留床位」。
勝六宿委:因為研究生沒有多餘的時間去當幹部,所以舍長難找也難當,要找
工讀生幫忙也因為薪資太少而難找,所以希望提高工讀生的福利。
主委:就此部份,修法小組、勝六舍與之前勝八舍長提出的看法,三者在認知
上有所差距,造成修法小組會議討論的效果不彰,請修法小組確切掌握
提案原意與現實情況後再次討論,之後提付到宿委會進行討論
(四)
提案:廢除醫學院宿舍專案之條款
原由:宿委在上次會議中反應這項條款之爭議性
提案人:副主委 威志
說明:
生輔組李先生表示:最近三年床位系統已無使用此條款,因此在經過
修法小組會議討論後確定廢除。
修法小組:如說明,已經是形式上的廢除,但由於遭同學在BBS板上不斷討論,
為不讓同學對此法規有質疑,有實際廢除的必要
投票:贊成:13 反對:0
結論:廢除該條款(附件二)
(五)
提案:勝八舍南北兩棟的舍長合為一,改採類似像學生會的搭當性質
原由:因為勝八舍是由輔導員統一輔導,我認為可以將勝八南北棟整合的行政、
例行公事、活動皆統一辦理,居民也會明瞭許多,不會無所適從
提案人:勝八北棟舍長 翁詩涵
說明:
因為南北兩棟舍長處理普查或登記床位的例行公事、活動的時間不盡相同,
因此發現很多居民認為勝八舍為一個整體常常不知該遵循哪邊的制度
宿委:既然都是勝八,可以只選一個舍長管理
主委:要做出表決前,必須先了解當初為何勝八舍分南北兩棟,兩位舍長管理
盧先生:因為宿舍完工時間不同而分棟,而且不可能只由一個女生舍長管理兩棟宿
舍龐大的人口。
投票:贊成:11 反對:0
結論:勝八舍長改採搭擋性質,其執行請由生輔組與舍長擬訂
(六)
提案:敬一舍同學留宿異性,請宿委會裁決是否勒令退宿
提案人:敬一舍宿舍輔導員 莊佩埼
說明:
1. 敬一舍1212室居民蔡昇峰留宿異性,違反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第八條第四款。
2. 經同學檢舉,由管理員與舍長分別在5月9日晚上逾11點首度查房,請蔡生將女伴
帶離宿舍。5月10日凌晨逾一點,再次前往查房,又發現蔡生將女伴帶進宿舍。
3. 蔡生屬於屢犯。
敬一舍長:當事人曾對我說明過狀況,因為當天該女逗留到很晚,已經沒有交通工
具可以搭乘,蔡姓同學考慮到女同學夜歸危險所以才又將她帶回宿舍,
所以不算是屢犯。
主委:即使不是屢犯亦不影響本案處理,既然已經違規,並提出來討論了就應該依
法處理,而不是幫他們找理由。
投票:贊成:14 反對:0
結論:將蔡姓同學勒令退宿
(七)
提案:非法頂讓同學之處理事宜
提案人:勝六南棟舍長 林昇億
說明:
1. 本宿舍有兩位非法頂住的大四同學
2. 以住宿規則處罰的話;那兩位女同學將必須被退宿
3. 舍長顧及她們兩位家裡狀況。希望以勞動服務和沒收保證金來取代退宿以讓
她們住到畢業為止。
勝六舍長:一為僑生,在台無依無靠;一家境困難,負經濟壓力,如果將她們退宿
他們會負擔大量的問題。
主委:一開始就應該依循正當管道而非違反規定,就法規而言被須退宿。當事人應
該自我負責。
第一次投票:贊成將其退宿:1 反對將其退宿:2
主委:目前各位宿委似乎無意願做出共識,或許應請當事人下次到場說明詳細狀況
宿委:學校是否該建立方案處理特例,否則每次都必須個案討論
蒲組長:頂讓已經違規,太多人情因素會造成行政業務上的困擾
主委:再次定奪是否將其退宿
第二次投票:贊成將其退宿:7 反對將其退宿:1
結論:宿委會無法對本案做出共識,因此請生輔組直接處理
(八)
提案:為了方便維持寢室內的清潔工作,是否可將吸塵器列為宿舍可使用電器之一
相關資訊:
吸塵器型號:Panasonic MC-3920
消耗功率:l350w
分貝數:
吸塵器 70分貝
正常交談 60分貝
吹風機 60 ~ 80分貝
宿委:採統一購買或是個人購買,個人購買可能因為規格不同,分貝數可能也會不同
主委:如資料,以平常所見的吸塵器做價值判斷即可
投票:贊成:11 反對:6
結論:允許在宿舍內使用一般的吸塵器
(九)
提案:宿舍鑰匙的提供及歸還問題
提案人:生活輔導組 王泓翔
說明:
鑰匙管理常造成管理員和同學間的困擾,就宿舍第一學期進住和營隊進駐時。
房間鑰匙的提供及鑰匙的歸還責任提出討論。
教官:已經確定好的四種方案,只須確定採用哪一項(如附件三)
投票:
方案一:0
方案二:0
方案三:0
方案四:11
結論:決定採用方案四
玖、臨時動議
蒲組長:學校舉辦的家長座談會,許多家長指出非同系所同室的會互相影響,希望
在床位旁邊加裝屏風拉鍊。
投票:贊成:0 反對:14
結論:並無裝設必要
敬一舍長:退宿相關規則由誰執行?
主委:由生輔組與舍長協調執行
光三舍長(代):光三冷氣退費問題,請盧先生給予答覆
說明:因為冷氣工程延宕,導致居民有52天無法使用冷氣,應該依照比例退
費,但卻沒按照比例退費。
盧先生:可以針對沒使用的天數退費
蒲組長:請光三舍長再跟生輔組討論
光三舍長(代):光三冷氣收費問題,請生輔組給予答覆
盧先生:疑問必須找負責此部分的徐先生討論
主委:計算上若有問題可以提出書面資料討論
宿委:為何下學期宿舍費需在此學期收,那助學貸款者該怎麼辦?
輔導員:因為考慮到後補的同學,所以利用收費讓想住的人確認床位
盧先生:如果查到有助學貸款的學生不會先要求其繳費
光一舍長:光一冰箱裝舍問題,做問卷調查後有50%同意;30%不同意
蒲組長:僅回收37份問卷,回收比例過低。且宿委會必須通過之後,才能送到
校務會議討論
輔導員麗雅:
◎本學年宿委會會議通過議案上呈進度報告
一、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的修訂上呈學務會議,除了剛通過廢除醫學院專案條款的第
四條提案已來不及上呈,剩下跟學生宿舍管理規則相關的修訂提案都將在本學
期學務會議中,上呈提出。
二、住宿管理規則因應現有條例、下學年保證金取消及住宿公約的修訂法則,皆已
上呈學務會議,詳情見附件四。
三、寒暑假住宿辦法進度:
將由盧先生未來上呈於主管會議。
四、成立住宿服務組提案,將於6/1再次提出。
五、關於勝一旁開側門的提案,已交由宿舍輔導員泓翔全權負責協助代簽至總務處
營繕組進行評估。
六、勝四舍熱水同意加壓提案:將會會營繕組告知此決議內容。
輔導員麗雅:法規修正有重大改變,宿舍管理辦法也將隨之改變,必須針對部分條
文進行投票是否通過。(如附件四)
主委:之前已經討論過,所以只決定是不是要通過
投票:贊成:15 反對:0
結論:所有修正的法規通過
輔導員麗雅:宿舍低樓層限停的問題已與廠商接洽,但廠商評估此舉並不會達到節
能效果。
宿委:低樓層限停會阻礙某些工程的進行。
主委:須再次決定是否駁回此決議
投票:贊成駁回:12 反對駁回:0
結論:低樓層限停的政策駁回
拾、聲明與補述
主委:各宿舍幹部可以開始針對新進的幹部做訓練
拾壹、散會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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