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見也很簡單 錢從哪裡來,就退往何處去 只要是合法的收支 有交錢就有留下紀錄(不然出納和會計要幹嘛?) 如果學校的檔案完整,就不用怕退錯錢 因為宿舍業務承辦人只是退回原繳款人而已 宿舍業務承辦人明明有憑有據(住宿繳款資料) 為何遲遲不退? 為何要當一個被動者(等人家來領錢的被動者)而不願意主動把這筆爛賬清出去? (現又有把這筆爛賬歸入成大宿舍經費之議,不知要人作何感想?) 宿舍業務承辦人因為沒人領,就把錢納入成大宿舍經費 於法而言,也許可以經過校方行政會議 得到補正新的法源依據 但是,站在學生的立場而言 1.很多保證金所有權人不是不看公告,是真的不知道(然而成大確實已善盡通知之責) 2.誠如你所言,已經畢業者不會為了領這千餘元而回成大(這不符個人成本) 但是,宿舍業務承辦人可以因為如此就把錢納入成大宿舍經費嗎? (因為這些錢不是「來歷不明」的「黑錢」) 因為目前這個狀況並不是找不到人退,而是保證金所有權人不來領 宿舍業務承辦人有無保管之責?有無逕行處分之權?我不知道…… ※ 引述《seattlehcw (選課系統誤我一生)》之銘言: > ※ 引述《Showsun (斷腸新聲)》之銘言: > > ^^^^^^^^^^^^^^^^^^^^^^ > > 宿舍經費????? > > 新規定啊?以前沒聽說過 > > 當初收錢的時候沒說啊(契約未明訂) > > 這……合法嗎? > 我是覺得啦 > 學校從去年九月開始就一直發出公告 > 請尚未退保證金的同學自己親自至生輔組領支票 > 迄今都已經第14梯次了 > 你還能怪學校辦事不公嗎? > 如果已經畢業了 不可能再特地回到學校領這一千或一千五 > 那為什麼當初不肯按照規定辦理手續呢? > 學校佈告欄、夢大宿舍版、宿舍佈告欄都有公告 > 服委室也是每天都在廣播 次數還頻繁到被嫌 > 而且當初就算沒有帳戶影本 也是可以用提款卡影本代替 > 甚至還可以親自到生輔組辦理支票退費 > 已經比現在強制只能繳交帳戶影本好的太多了 > 結果呢?依舊還是有許多人我行我素 > 然後期限過了再來批評學校 > 比起害死人不償命的選課系統 退保證金的制度應該容易多了吧 > 既然你要住宿 遵守學校規定是很基本的吧 > 不爽的話你可以不要住啊 想住的人都可以從雲平排到火車站了 > 或許我說的口氣有些不好 有意見的人也可以提出來討論看看 > -- 做好子要讀書 做才人要風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218.171.1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