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文章列表
作者stixxx.bbs@bbs.ccns.ncku.edu.tw (stix), 信區: dormitory
標題Re: 關於退宿問題
時間夢之大地 (Mon Jan 29 00:59:05 2007)
轉信站: GIBBS!ccnews.ncku!news.ccns.ncku!Dream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引述《aku (被稱為花的男人)》之銘言:
http://140.116.212.115/km/webpage/index.asp?dep=02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學 生 宿 舍 管 理 規 則

                              93.5.14.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事務會議修訂通過

(前略)

第 十 條  住宿期限以一年為原則,但有特殊情況須退宿者,須有家長同意或系(所)主任
          (所長)簽證者,須依下列各款程序辦理退宿。
   一、舊生於開學兩週前,新生於第一學期開學兩週內;第二學期不願意住宿者應於每
       年十二月十日前提出,持相關證明向生輔組辦理退宿申請。
   二、依寢室財產卡向宿舍管理人員繳還或清點公物及設備,如有遺失毀損者,依第九
       條處理之。
   三、申請退費。
   四、違反第七條第一款者,若未依時限完成退宿並搬離者,由宿舍輔導員陳報生輔組
       處理之。

第十一條  住宿學生辦理退宿(含違反第七條第一款者)時,得依下列各款辦理退費。
   ㄧ、無正當理由或未依第十條第一款辦理退宿者,其住宿費(含保證金)不予發還。
                                                      ^^^^^^^^^^^^^^^^^^^^^^^^^^^^
   二、新生住宿期間未逾十四日者,得請求退還所繳住宿費四分之三;或因休、退學及
       意外事故不能續住者不在此限,得依相關規定辦理退費。

(後略)



幫你節錄出來 請參考...


所以意思就是說,現在來沒有繳下學期的住宿費,所以只是不還保證金囉,我們不要繳住宿費就不行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109.46                     
→    silverfox:規定寫死在那了 不想自己權益受損就看仔細點吧            01/28
→   moonaswind:趕快想正當理由吧                                       01/2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130.136                    
文章選讀←離開[主題上]主題下(k)上篇(j)下篇S/a搜尋 G串列 TAB精華 ↑↓捲 Pg/Space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