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信站: GIBBS!ccnews.ncku!news.ccns.ncku!Dream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不是不能登記退宿 是你挑的時間點不對!! 宿舍公約如下: 第 十 條 住宿期限以一年為原則,但有特殊情況須退宿者,須有家長同意或系(所) 主任(所長)簽證者,須依下列各款程序辦理退宿。 一、舊生於開學兩週前,新生於第一學期開學兩週內;第二學期不願意住宿者應 於每年十二月十日前提出,持相關證明向生輔組辦理退宿申請。 二、依寢室財產卡向宿舍管理人員繳還或清點公物及設備,如有遺失毀損者,依 第九條處理之。 三、申請退費。 四、違反第七條第一款者,若未依時限完成退宿並搬離者,由宿舍輔導員陳報生 輔組處理之。 第十一條 住宿學生辦理退宿(含違反第七條第一款者)時,得依下列各款辦理退費。 ㄧ、無正當理由或未依第十條第一款辦理退宿者,其住宿費(含保證金)不予發還。 二、新生住宿期間未逾十四日者,得請求退還所繳住宿費四分之三;或因休、退學及意外 事故不能續住者不在此限,得依相關規定辦理退費。 ------------------------------------------------------------------------------ 整學期幾乎都可以辦理下學期退宿 為什麼你趕在學期末才急著來辦呢 = =" (而且 生輔組並沒有嚴苛到12月10日前 !! 1月多的時候還可以辦) 生輔組在寒假的行政流程如下: 確認空床位名單 然後要發公告 辦理補宿 你若是太晚才辦理退宿 那那些等著要候補宿舍床位的人不就要等你辦完才知道有空床位? 那你這樣拖 最後如果補宿開學才辦 那他到底是要先找房子還是等空床位下來? 這是這一條法規所規定的用意...! 另外 補宿如公約所規定 下學期也可以辦 差別在 但是 "如果沒有正當理由" 可能要扣保證金! 趕快回家想個好理由吧 XD 以後公約還是看仔細吧!! ※ 引述《isod (...)》之銘言: > 請問一下,我想辦理下學期退宿,可是今天去問盧先生,他說學校公告作業時間已經結束 > ,可是我一直都沒看到他所謂的公告,上了生輔組網頁也沒看到公告欄上面有提到,之前 > 回舊宿舍搬東西也沒看到宿舍有貼公告。我現在已經搬出去了外面住了,宿舍的床位有 > 名字可是是空床位,請問還有辦法補登記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102.109 ※ Modify: 140.116.102.109 Fri Jan 19 23:04:27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