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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k" <ok@i-cable.com> 看板: comic
標題Re: ●凡夫妻互爭不知各盡本份,即各削一祿
時間I-CABLE Communications Ltd. (2007/06/21 Thu 00:28:43)
Bull shit!!

"RayYin" <23132@3823323.com> 撰寫於郵件
news:f5bd4v$boq$2@netnews.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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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府三殿文判  降               9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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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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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乃為維繫整個社會進步最基本之單元,亦屬人倫之基礎,然則
> 世態演變至今,夫不能以對家庭之道德責任、妻不能柔順持家,主理中
> 饋。猶然宣稱女男平等,可以打破人倫之常。誠然,世道變遷法亦遷,
> 如今趨向人權女男平等,不可謂之有錯。但是夫與妻相對等則要對家庭
> 亦相對等,負起成敗責任。因而夫妻之道是社會進步之原動力,乃將夫
> 妻不能盡己本份之罰責列舉於下:
>   凡為人之夫不能道德存心,責任縈懷,自顧自行,(對外若有嚴重
> 犯錯、犯過、犯罪另罰)僅以此不能盡責,即削一祿,可以累積累罰。
>   凡為妻凶悍不知婦道柔順,即削一祿。
>   凡夫妻互爭不知各盡本份,即各削一祿。
>   夫妻之道是牽一髮而動全身,不論削夫減妻之祿,必然影響家庭福
> 運,乃至愈減愈敗。因而古人有云:家和萬事興。此乃本篇要普勸世之
> 夫妻珍惜善緣,切莫一時之氣或逞一時之快,導致家庭福運之削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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