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文章列表
作者een.bbs@bbs.csie.nctu.edu.tw (eenoda), 信區: comic
標題Re: 死亡筆記本(有捏....)
時間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Thu Aug 17 04:59:21 2006)
轉信站: GIBBS!ccnews.ncku!news.ccns.ncku!news.mksh.phc!news.nsysu!news.cis.nctu

※ 引述《musclemax.bbs@bbs.isu.edu.tw (肉鬆)》之銘言:
> ※ 引述《windsoul.bbs@bbs.ccns.ncku.edu.tw (哈)》之銘言:
> > 真是如此的話
> > 月成了死神
> > 幹麻還要製造奇樂
> > 死神是隨時要殺誰就殺誰的阿
> > 他這麼喜歡讓世界和平
> > 沒有壞人
> > 動手殺掉壞人就好了阿~XD
> 死神不可無故滯留於人間界。留在人間界的條件如以下所述:
> I. 死神將自己持有的筆記本交給人類
> II. 死神應從死神界物色交付筆記本的人類,不過死神亦可於82小時之內在人間界進行這項
> 工作。
> III. 死神以殺人為目的而觀察某個特定人類的情況下,可於82小時之內依附於人,留在人間
> 界。
> 所以...最好的辦法是找一個跟自己一樣想法的人將筆記留給他...
> 就能直接留在人間...

基本上
這些都是看作者高興
大不了到時作者讓那個兩光死神說聲

[喔 拍謝 記錯了........]

就ok了


--
※ Origin: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bbs.csie.nctu.edu.tw> 
◆ From: 59-121-200-74.dynamic.hinet.net
文章選讀←離開[主題上]主題下(k)上篇(j)下篇S/a搜尋 G串列 TAB精華 ↑↓捲 Pg/Space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