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信站: GIBBS!ccnews.ncku!news.ccns.ncku!news.mksh.phc!news.nsysu!news.cis.nctu ※ 引述《musclemax.bbs@bbs.isu.edu.tw (肉鬆)》之銘言: > ※ 引述《windsoul.bbs@bbs.ccns.ncku.edu.tw (哈)》之銘言: > > 真是如此的話 > > 月成了死神 > > 幹麻還要製造奇樂 > > 死神是隨時要殺誰就殺誰的阿 > > 他這麼喜歡讓世界和平 > > 沒有壞人 > > 動手殺掉壞人就好了阿~XD > 死神不可無故滯留於人間界。留在人間界的條件如以下所述: > I. 死神將自己持有的筆記本交給人類 > II. 死神應從死神界物色交付筆記本的人類,不過死神亦可於82小時之內在人間界進行這項 > 工作。 > III. 死神以殺人為目的而觀察某個特定人類的情況下,可於82小時之內依附於人,留在人間 > 界。 > 所以...最好的辦法是找一個跟自己一樣想法的人將筆記留給他... > 就能直接留在人間... 基本上 這些都是看作者高興 大不了到時作者讓那個兩光死神說聲 [喔 拍謝 記錯了........] 就ok了 -- ※ Origin: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bbs.csie.nctu.edu.tw> ◆ From: 59-121-200-74.dynamic.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