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信站: GIBBS!news2.ncku!ccnews.ncku!news.ccns.ncku!Dream ※ 引述《AREOUL.bbs@bbs.ncku.edu.tw (macht sichtbar)》之銘言: > ※ 引述《jojosway.bbs@bbs.ccns.ncku.edu.tw (藍天.白雲)》之銘言: > : 看完後覺得很'古錐' > : 這應該沒什麼好辯解的吧,雖然你覺得規定不合理,但規定就是規定,違反規定被處分 > : 這沒什麼好爭論的吧........ > : 如果有轉圜那天下不就大亂。 > 我想,他祇是想提出對現有規定的質疑而已吧。 > 他違反了圖書館不准出借學生證的規定,當然必須乖乖接受處罰;但我們似乎不應 > 該因此剝奪他提出質疑的權利。 > 就像打官司輸的人,不是還有提起上訴的權利嗎?我們也從來不會說:「你犯錯在 > 先,竟然還有臉去上訴?」 > 更進一步來說,許多不合理的法律、政策獲得修改,也都是因為有人遭到處罰,進 > 而感到不合理、不滿意,甚至不爽而提起救濟與抗爭,才逐漸獲得改進的。當他在 > 抗爭時,大多數人其實都是默默地接受管制、接受處罰。 > 提出質疑,是制度進步的原動力。 > 雖然在圖書館的規定修改以前,他必須接受處罰,不能入館不能借書,但我們應接 > 受他提出質疑的權利,並嚐試探討這樣的規定有無不合理的地方。 同意 他可以提出質疑 大家也可以不認同他 就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21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