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東西往往是像鐘擺那樣子,兩端擺蕩,這基因於我的個性。 我喜歡模仿Graham Greene把自己的作品分成兩大類(雖然這是個失敗的二分 法),他是分成「娛樂小說」和「嚴肅小說」結果殊途同歸(兄弟姐妹那有不像 的?)而我是分成「脫帽衍創」跟「賠錢自創」。 一個小雅典娜打開我腦殼跳出來,我常常為其分類而苦惱:這個點子是適合寫 衍創還自創啊?如果寫衍創,就要跟各位大師(古龍以降有司馬翎、臥龍生、獨 孤紅、諸葛青雲等人)拉關係,借火點煙,焚香頂禮請求保祐。 如果是寫自創,那便是偷招也不能講明,一則是因為偷太多了,苦主族繁不及 備載(然後在Book版就會心懷感激的一直講菊地秀行和山田風太郎等誰誰誰誰) 二則是因為「我偷,可是我也自己加工啊。前輩的遺產不拿來發揚光大,難道放 到臭掉爛掉?」當然這中間還是有分野的,擺明著偷,就放到衍創那一格去,可 以直接脫帽致敬;間接挪用,那還該是算我本事,我就大恩不言謝了。 其實我比較傾向寫衍創,不喜歡寫自創。以「填充題」的角度來講,衍創就是 最好的填充題,拿一個自己挺喜歡但很有意見的情節,把裡頭的人際關係抽樑換 柱,再加上精心特調的冷笑話(歹勢,置入性行銷 XD)寫一篇文可以同時敬禮好 多人,興奮呀美麗到不行。 自創的方面就很煩,因為我個性有點像托爾金,喜歡把細節都弄清楚才講故事, 但是細節的魅力往往會超越故事主體,所以我每天都在追究細節,完全沒辦法進 行故事。那不,火起來還是寫點評介、衍創吧,有樓梯可以採爬樹比較簡單。 後來從菊地秀行的寫法領悟到一個重點:寫小說如果不要太認真的話,先找到 一個大東西,再來經營那些小裝飾。什麼叫「大東西」?就是人人看的到的,叫 做大東西,一說是「公式」,是「故事元素」。 菊地秀行有什麼「大東西」?以《吸血鬼獵人D》為例,吸血鬼的題材--大 東西。俊秀的不老不死丹皮爾,每集推陳出新的妖艷美女--大東西。這些人人 眼裡都看得到,是讀者愛看的,寫小說必然要有這些「大東西」,不然根本就不 能成立--因為人家不會想看。 那什麼又是「小裝飾」?菊地秀行想要表達的觀念,每集出場很快就領便當的 反派角色,系列故事的時空背景,千奇百怪的故事設定。這些小裝飾其實才是菊 地小說重點所在,但是如果沒有先安排「大東西」給讀者看,小裝飾根本沒有意 義--因為沒人看,沒人買,故事則歸於消滅。 我寫武俠小說有此弊病:我太喜歡經營「小裝飾」而刻意忽略「大東西」,此 即所謂的「見樹不見林」,所以我寫自創小說老是難產。因為我太想強調我自己 想表達的觀念,而忽略了讀者在意的其實是那層糖衣。 要騙小孩子吃藥,也要有一點手段。 整碗藥熬好直接端給人家,有時連成年人也望而卻步。 更何況,小說家不應期待讀者具有智慧,眼睛雪亮--因為那都是他要努力的 目標,他所需要提供的服務。 如果讀者每個人都不盲目,都很有主見,那小說家也不必任重道遠了。 咳...我好像想太多。小說家需要「任重道遠」嗎? 「任我行」好像比他兄弟「任重」(字道遠)受歡迎得多呢。 --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61-62-109-103-adsl-tpe.dynamic.so-net.net.tw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