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擾,對西班牙文的愛造成我的困擾,因為預算超支。很想看很多名著,但不能本本 都買,好吧,那買一本就好吧?買了一本,西文版的,想說「看原文最爽」,但是你知 道,當一個人把有字的書看成「無字天書」的時候,那感覺真的一點不爽。 要讀懂原文不可能,看翻譯本折衷。成嗎?好哇!中譯本沒有,英譯本每本五百至六 百元的單價。買嗎?用Amazon訂還要加運費,書來了還要再花時間再看。再看一遍英文, 再看一遍西文,也許還是不懂。事實上,我可能連英文都看不懂,哈哈!只有花錢花得 最爽快,當盤子永遠都爽。 困擾,愛西文讓我困擾,要割捨讓我困擾。我很想看懂Vincente Blasco Ibanez的 《Sangre y arena》,我把西文文本看了快兩遍了,連中譯兒童版跟西文簡易版加起來, 就是四遍了,可是我仍然不是很懂,仍然需要看第五遍。困擾,沒錢又愛買書真的困擾, 外語能力差真是困擾。 沒辦法,每次遇到讓我困擾的書,我就要把它抓出來講,賺不到錢錢,起碼讓多一點人 知道,大家有收獲,我一個人吃虧也爽。這本書的書名的意思是《血與沙》,英文版就直 接譯成《Blood and Sand》,電影版叫做《碧血黃沙》。但是事實上講,這個譯名完全 錯誤。 文中的arena指的是「鬥牛場」,《Sangre y arena》講的是一個鬥牛士光輝燦爛的短 暫人生,他的事業和愛情,可以用"Sangre y arena"二字代替,他的人生就是建立在這 兩樣東西上面,要不讓鬥牛流血,要不讓自己流血;賽程的盡頭,或是牛或是自己,總 有一方會頹倒在沙場之上,馬革裹屍氣豪壯。 這個鬥牛士叫做Juan Gallardo,他出身貧困,卻因為擅鬥牛而能名噪一時,成為家喻 戶曉的「運動明星」,他少年時困苦,成名時浮華,買了一棟大宅子孝敬母親,卻背著 老婆四處搞外遇。這本小說從他人生最光輝燦爛的時程寫起,主講他最刻苦銘心的一場 外遇,講他的事業從高峰到深谷,最後綻放光芒化為天際的流星。 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我覺得鬥牛士是一種很「武俠」的職業,他們把殺生包裝成一 種藝術,在眾人的喝采之下將牛一劍穿心,魅惑全場成就英雄人物。鬥牛士分為很多種, 他們其實是一個小組,其中有長槍手、短槍手等幫忙「掠場」的配角,那個穿得很華麗負 責把牛一劍穿心的人叫做matador,西文的字面上意義近乎「殺手」,觀眾所崇拜的往往 是這位英雄。 鬥牛士小組殺牛的過程,在武俠小說屨見不尟。怎麼說呢?試想那隻鬥牛是某邪派大魔 頭,然後鬥牛士小組是正義聯盟,因為牛是邪派,所以它要以一軀四蹄之力同時去對抗五 六個想要殺它的人類。那些人不會馬上殺它,會先用長槍短戟戳它,先讓它大量失血消耗 體力,最後等到它無力反抗了,再讓大英雄帥帥地一劍穿心把它斃掉。 鬥牛就是這樣「武俠」的一種活動,正義聯盟圍攻邪派高手,倚多為勝卻不會遭到抨 擊,而殺下最後一刀的人叫做英雄。我若有錢也想去西班牙看鬥牛,武俠功力一定倍數 提升。 Blasco Ibanez寫的這本《Sangre y arena》真的是世界知名的一部鬥牛小說,它不專 注於鬥牛士殺牛的過程,主要描寫的是這種職業的美麗與悲哀。儘管如此,作者對於鬥牛 詳情的描繪卻是鉅細靡遺,鬥牛士身上的配件每一樣都有專有名詞,鬥牛士在上陣之前 會到小教堂(鬥牛場中會為鬥牛士設小教堂)跟聖母祈禱,祈求心靈的平靜,讓自己勇敢 面對死亡。 雖然看原文看多幾遍對於瞭解故事情節會有幫助,但是那程度就跟拿火柴去燒鉛塊一 樣,真的是「很有幫助」。我想我要看西文書的話,還是得先鎖定有中譯本的西文書, 那麼,似乎是看《百年孤寂》和《精靈之屋》比較有用呢。再不,像Camilo Jose Cera 的《蜂巢》和《杜瓦特家族》其實也都弄得到書。 真的是不能再死腦筋,再任意隨心所欲了。西文書要看總歸是要看,但是也要選擇對 自己最有利的方式看。 -- 欹器工作室-我思,故我在 ~ http://www.unipiece.info/ 元人劍劍美,blog整理更新 ~ http://mercury.unipiece.info --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61-62-72-51-adsl-tpe.dynamic.so-net.net.tw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