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h.bbs@bbs.ccns.ncku.edu.tw (嘿嘿)》之銘言:
> 如題,
> 謝謝
第八條 本校學生於每學期開學之始,須依照下列規定辦理繳費、註冊、選課等手續:
一、繳費、註冊:各生應按照規定期限內繳納各項費用後,向註冊組辦理註冊登
記,始完成註冊。未依限完成註冊者,視同逾期未註冊即令退學。
每學期補改棄選日期截止後,學生應依規定期限補繳各項學分費,逾期者加
收服務費一百元,若至學期末學分費尚未繳清者,次學期不得註冊,若為應
屆畢業生,則暫不發予學位證書
--
※ Origin: 成功大學資訊工程學系[醉資心BBS] <goodguy.csie.ncku.edu.tw>
◆ From: 140.116.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