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信站: GIBBS!news2.ncku!ccnews.ncku!news.ccns.ncku!Dream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引述《flight (sky fly)》之銘言: > 關於工學院的次專長學程 > 理學院的可以去修嗎?? > 還有 > 精華區有說本系學分不可超過幾學分(網頁有說明) > 但我怎麼找不到呀?? > 麻煩請有申請過的同學解答一下..謝謝!! > 國立成功大學工學院次專長學程實施辦法 八十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工學院第九十一次院務會議制訂通過 八十九年 七 月 四 日工學院第九十九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次專長學程課程 第一條 國立成功大學工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增廣學生學習領域,加強學生就業機會,特訂定本「國立成功大學工學院次專長學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次專長學程為針對某特定學門、學科、或技術領域,就校內或本院內各系(所)開授的課程中,進行有系統的整合與規劃,以擴大學生除了就讀該系(所)的主專長訓練外,尚有接受另一個次專長學習管道的訓練。 第三條 每項次專長學程的課程規劃應至少包含相關系(所)六門(含)課程以上,學生選讀次專長學程應至少選修六門(含)課,其中至少應有三門(含)為非本系(所)所開的課程。次專長學程得分為必修與選修二類課程。 第四條 本院下設工學院次專長學程規劃審議委員會,由本院院長聘請委員五至十人組成,進行有關次專長學程的規劃、制定、修訂、及證書頒發等事宜。院長得指定本院副院長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委員任期三年,得連任之。 第五條 本院學生於離校時,如修畢所規定之次專長學程課程,得向本院申請頒發修業證書。 第六條 非本院學生或非全時之學分選讀生,得適用本辦法。 第七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由第六條知 其他學院也可修讀 而每學期學分上限是25學分 但如果成績符合各系之規定 得超修1至2個三學分 也就是可修28或31學分 (由各系規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夢之大地 逼逼ㄟ四 █▁◤ █ █ █▁▁ █ █ ▉▉▉ █▁ █ █ █ █ █▁◤ ※ Origin: <bbs.ccns.ncku.edu.tw> ◆ From: 140.116.1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