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信站: GIBBS!news2.ncku!ccnews.ncku!nckubbs Origin: bbs.ncku.edu.tw ※ 引述《dean.bbs@bbs.ccns.ncku.edu.tw (惶恐中.......)》之銘言: : 請問學校規定一學期至少要修幾個學分呢.. : 15 or 16 ?? @@ 答:依學則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學生選課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 每學期不得少於十六學分不得多於廿五學分,第四學年每學期 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廿五學分。五、七年制學系,其應屆 畢(結)業學年比照上述第四學年規定,其餘學年比照上述第一、 二、三學年規定。但學期學業成績優良者,次學期得加選一至 二科目學分,學期學業成績優良標準由各學系(所)訂定之 -- ㊣Origin:《 成大計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來源:[140.116.2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