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文章列表
作者Derence (新年新氣象), 信區: Volleyball
標題[轉錄]◇ 最新排球規則 (轉載)
時間成大物治 黃金之島 (Thu Jan 2 23:30:41 2003) , 轉信
【 以下文字轉載自 Derence 的信箱 】
【 原文由 <derence.bbs@bbs.ccns.ncku.edu.tw> 所發表 】
作者: ccshf (資源回收分類) 站內: RE-VOLLEY
標題: [轉錄]◇ 最新排球規則
時間: Wed Jan  1 04:59:34 2003

※ 本文轉錄自 [ccshf] 信箱

作者: frog.bbs@bbs.shsh.ylc.edu.tw
標題: ◇ 最新排球規則
時間: Wed Jan  1 04:57:06 2003


 <<<      排球新規則      >>>
    自由球員:
             每隊均得有一名自由球員,穿著特別背心,隨時與後排球員替補,不算
             正規替補次數,但限定在後排位置.
    發球:(Serve)
        將三公尺範圍的發球區域廢除,只要在端線後的任何地點,皆可實施發球。

    接球:(Receive)
        目前的規則明訂,僅允許以低手接由對方來球的第一次擊球時,「連擊」不
      犯規,現在修訂放寬用高手接球時,連擊亦不犯規,但持球仍然是犯規動作。

    身體觸球:
        取消在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會期間所通過的「膝蓋以下觸球犯規」的規定,
      修正為「身體任何部位均可接觸球」。

    觸網:(Net Touch)
        不是故意接觸到球網網不視為犯規。
        以上四點規則部份修可,將從1995年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實施。去年十一月
      的在日本的「世界超級四強賽」已經首度採用此項新修正的規則。

    暫停: (Time out)
        國際排總的最新規則為使比賽更緊湊刺激,凡每一局領先的球隊得分至五分
        時,就自動視為第一次技術暫停,且由裁判員主動鳴笛,時間為一分鐘;第
        二次技術暫停則為領先方得分至十分時,時間也是一分鐘,而每局每一隊另
        有一次由教練提出的休息暫停,時間圍三十秒,因此每一隊在一局的比賽過
        程中均有三次暫停的機會。新的規則教練只有一次可運用因此對教練的指揮
        作戰能力將是一種考驗。

        我個人推測關於發球跟接球的規則修正,大概是一些基本動作比較差的一些
      歐美國家提出來的吧!發球區改成 9 X 9米的超大發球區,會使跳發更容易,
      而且更具威力,手腕稍唯一轉球的角度就很難抓了,相信以後會有多人採用跳
      發,關於接球可以採高手且可連擊,我想可能會使球員對基本動作的要求變低
      ,以上的兩點修正會使體型好攻擊佳的,但基本動作較差的西方球隊受益,相
      對的,基本動作較好,防守佳的東方球隊就比較不利的,不過這樣也可以增加
      比賽的緊湊性、連慣性及刺激性,但是對基本動作的技術要求就變低了。
      我覺得問題比較大的是關於觸網的認定 "不是故意接觸到球網不視為犯規" ,
      實在是很難說,有哪一個球員會 "故意" 去觸網?攻擊時、封網時大概不會故
      意去觸網吧,那以後大概不會有人被判觸網了,我想應該說是沒有攻擊意圖或
      是沒有擊球意圖的觸網不算觸網吧,簡單的說應是與球無關的觸網就不算吧,
      ?至於改成全身接可觸球,我想以後飛身撲球可能會變成 "起腳射門" 或是有
      人用 "倒掛金鉤" 來攻擊了。( Just kiding....呵呵呵)

    「另外還有一項新規則,在1994年的世界女子排球大賽台北站時有採用,不知道
     是何時通過的,新的規則是:國際排總的最新規則為使比賽更緊湊刺激,凡每
     一局領先的球隊得分至五分時,就自動視為第一次技術暫停,且由裁判員主動
     鳴笛,時間為一分鐘;第二次技術暫停則為領先方得分至十分時,時間也是一
     分鐘,而每局每一隊另有一次由教練提出的休息暫停,時間圍三十秒,因此每
     一隊在一局的比賽過程中均有三次暫停的機會。新的規則教練只有一次可運用
     的暫停,所以這對教練的作戰指揮將是一種考驗。」

        取自交大資科 Les 之作

        取自交大資科 Les 之作

     ----------------------------------------------------------------------



    ┌───────────────┐
    │轉載(排球協會規則委員會)公告│
    └───────────────┘      
1.在(世運會)、(奧運會)比賽中,無障礙空間為:
  左右方:邊線起至少六公尺。
  前後方:端線起至少九公尺。
2.發球區:端線後九公尺寬的區域內。以3*15cm的短線標示,
            畫在端線兩邊20cm處之延長線。(全區開放)
3.球衣之(顏色及清晰度)須與(球衣號碼)有明顯對比。
4.球得觸及身體之(任何部位)。
5.球必須(擊打)之,而不得持、抓、擲。
6.該隊的第一次觸擊球,如果發生在(同一動作情況下),
  球得(連續)觸及身體各部位。

7.觸網犯規:當球員(偶然)、(無意)、(無擊球企圖)的觸網行為,
       不判為觸網犯規。
文章選讀←離開[主題上]主題下(k)上篇(j)下篇S/a搜尋 G串列 TAB精華 ↑↓捲 Pg/Space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