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jt1954.home.news.cn/blog/a/0101000000000A9E683B0F84.html 據新華社報導說,在武漢,有一棟早在1999年就被法院判決撤銷了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卻依然違法建造的三層小樓,居民投訴了十多 年要求拆除,有關部門卻一直無動於衷。 “這棟‘違法建築’位於漢口中心區蔡家田小區B區89棟前的綠 地旁,三層樓1梯2戶共有6套房子,其中一樓的一套房子隔成兩 間門面用來出租。與週圍式樣統一的8層樓房相比,它顯得非常特 別,小區居民稱之為‘最牛違法建築’”。而“此處原本是小區的 綠地。1996年,江岸區花橋街道辦事處專門向有關部門打報告,要 求在蔡家田小區的這塊380平方米空地上建一棟房子,用作環衛工 人工具存放處和工人宿舍樓。這棟住宅樓建成以後,環衛工人一天 也沒有住過,裡面住的都是花橋街道辦事處的幹部和職工”。 明明是一個違法建築,為什麼十多年來就是拆不掉?原因就是它 有著一個“官”字背景:它是由政府機構 - -江岸區花橋街道辦事處 建造的,那裡面“住的都是花橋街道辦事處的幹部和職工”。 因為這個十多年拆不了的“最牛違法建築”,讓我想起了一個同 樣發生在武漢上月有關拆遷的悲慘故事。那是2010年3月3日上午,一 個年屆七旬的王翠雲老婆婆,在試圖阻止有關方面強制拆遷的程中, 先是被人用鍬砸傷後腦勺,接著被挖土機鏟起的土堆活活掩埋,慘 死在了武漢市黃陂區武湖農場道路施工拆遷工地 - - 她自己的家旁。 那可是一個合法建築,但是,只因為那是一個民居,那裡面住的是 無權無勢的百姓,所以,有關方面就以秋風掃落葉之勢對它實行了 強制拆遷,為了強拆,甚至不惜以暴力手段把一個老人給活埋了。 同樣在武漢,同樣是房屋拆遷,因為有了一個幹部身份,哪怕是 違法建築就可以被保留十多年不拆,而一個平民百姓,即使是合法 建築非但要被強行拆除,甚至還搭上了一個老人的性命,這兩者之 間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距?!這到底是執政為民還是執政為官?! 要說武漢“最牛違法建築”十多年拆不了,不外乎這幾個原因, 不是違法者太硬,就是執法者太軟,或者兩者兼而有之。 可是,如果是違法者太硬,他們憑什麼可以這麼硬,難道就因為 他們是領導幹部嗎?!難道領導幹部就可以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法律嗎?!難道領導幹部就可以無法無天嗎?!如果是執法者太 軟,那麼這些執法者為什麼會軟,就因為對方是領導幹部嗎?!難 道對領導幹部就可以官官相護,對他們的違法行為就可以置若罔聞, 對那個違法建築就應該手下留情嗎?! 這個十多年拆不了的“最牛違法建築”只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無 論是建房的違法者,還是拆房的執法者,他們的本質上是一樣的 - - 心 裡除了官本位,既沒有法律意識,也沒有人民的利益。作為違法者, 因為心里沒有法律意識而公然一意孤行違法建房,因為心里沒有人民 的利益而固執己見、拒絕拆除;而作為執法者,因為心里沒有法律意 識而對幹部違法放任自流,因為心里沒有人民的利益,而不願意認真 履行一個執法者的職責。 然而,既然領導幹部可以無視國家法律違法建房,難道他們就不會 違法去干其它勾當?!既然執法者可以因為對方是領導幹部違法建房 而放棄原則,難道他們就不會對領導幹部其他的違法行為徇私枉法?! 如果讓這樣的政府官員主宰我們的一切,並指望他們能夠為人民服務, 主持公平正義,未免太荒唐,也不現實。不知道組織部門為什麼不叫 這種人早早回家賣紅薯,難道留著他們就是為了讓他們能夠有機會敗壞 國家的法紀綱常?! 我國的老百姓曾經有多少合法的建築都被行政執法者們暴力拆除了, 為什麼有關部門對一個領導幹部們的違法建築就是下不了手,為什麼 就不能拿出對付老百姓的手段也對他們“暴力”一下?!我相信,這 樣的“暴力”不但不會受到輿論的譴責,還會引起社會的共鳴和百姓 的好評。希望有關部門對這種“最牛違法建築”的“暴力”行為來的 更猛烈一些,迅速一些吧! 2010年4月19日 仁文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