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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1 <a1@hk.com> 看板: Politics
標題Re: 狗法官的謬論:無黑紙白字禁就有權利。
時間news.studio10k.com (2008/10/07 Tue 13:22:54)
haha <xrc2cm7e30@yahoo.com.hk> wrote:

>確是仍有些人挺扁,那又如何?
>難道只准批扁,不准人挺扁乎?

當然可以挺扁, 所謂物以類聚, 有人會喜歡貪腐的領袖,那是他們的權利,
問題是既挺扁, 其身不正, 卻作大義凜然狀,去批評共產黨這樣那樣,
未免是相重標準, 精神分裂, 五十步笑百步 , 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

>反過來講,共匪就確實在禁制追究豆腐渣工程,及追究毒奶的行動及言論。
>
>> 還有你這些香港的自虐狂互為呼應,
>
>我何時呼應過挺扁言論?
>

哈哈, 我又何時貼過支持俄國或中共的文章? 你不也說我是俄國走狗?
你現在明白甚麼叫 "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 嗎?

>我叫你另外參考有線電視的報導,看了沒有?
>我還貼過鏗鏘集的連結,現在再貼一次:
>http://www.rthk.org.hk/rthk/tv/hkcc/20080929.html

你本來的原文, 我引述的"本報獲悉" 等等.  一直是在說毒奶粉事件,
為甚麼忽然變成四川豆腐渣工程, 莫非你真的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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