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 <a1@hk.com> 看板: Politics
標題Re: 狗法官的謬論:無黑紙白字禁就有權利。
時間news.studio10k.com (2008/10/06 Mon 19:46:40)
余秋雨及「做鬼也幸福」論早已在大陸被綱民�螫o狗血淋頭,
但為阿扁辯護的無恥言論在台灣的綠營中卻彼起此落,
還有你這些香港的自虐狂互為呼應,
你的意思是不是說你所們這批人的質素比大陸憤�藹顜C劣,
比共產黨的黨棍更無恥?
「本報獲悉」是百份百引用你的原文的, 你自己貼的東西你自己看清楚嗎?
haha <xrc2cm7e30@yahoo.com.hk> wrote:
>A1 提到:
>> 你不但被法輪功入侵, 還自虐菌上腦,
>> 請問, 有沒有大陸的官方或民間組織,
>> 敢如綠營替阿扁辯護一樣,
>> 說制造毒奶粉是情有可原,
>> 揭發毒奶粉是政冶�@害?
>
>哈哈,為共匪辯護的走狗,中國還少嗎?
>早前大陸就有什麼「大師」余秋雨,說批評四川豆腐渣工程是「被反華勢力利用」: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4%BD%99%E7%A7%8B%E9%9B%A8&variant=zh-hk#.E2.80.9C.E5.90.AB.E6.B3.AA.E5.8A.9D.E5.91.8A.E8.AF.B7.E6.84.BF.E7.81.BE.E6.B0.91.E2.80.9D.E4.BA.8B.E4.BB.B6
>
>2008年6月5日,余秋雨在個人博客中發表日誌《含淚勸告請願災民》,認?,汶川地
>震後一些家長在子女所在學校倒塌、子女被埋喪生後要求通過訴訟來懲處相關學校
>領導和承包商的舉動被「反華媒體」利用,這些媒體有四點「污衊性的?法」——
>「是天災,更是人禍;官方宣布法院不受理這事;五個境外記者拍攝這種場面時被
>公安「短時間拘留」,詢問他們的身份;難道地震真使中國民主了嗎?」;全體中
>國人為罹難者默哀三分鐘,並聲稱一位佛學大師告訴他,這些孩子「有十幾億人護
>持,這些往生者全都成了菩薩,會一直佑護中國。」,他個人也認?「孩子如果九
>天有靈,也一定已經安寧」;想不出有什麼機構會包庇相關責任人,但追究需要一
>個過程;「地震到了七點八級,理論上一切房屋都會倒塌,除非有特殊原因」,因
>而「再要論定房屋倒塌的其他原因,就麻煩得多了」;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是防疫和
>堰塞湖搶險,家長們「一定是識大體、明大理的人」,「要做的是以主人的身份使
>這種動人的氣氛保持下去,避免橫生枝節」,被「對中國人歷來不懷好意的人」利用。
>
>---------------
>
>除了「余大師」外,還有個作家說「做鬼也幸福」,相信你也記得。
>而且,並非只是「余大師」說說而已,事實上追究豆腐渣工程,共匪就會當成是
>「不懷好意」:
>http://www.mingpaovan.com/htm/News/20080720/tcca1.htm
>
>【明報記者報道】曾在網上揭露四川災區學校有「豆腐渣工程」的「中國天網人權
>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前日被四川成都警方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正式逮捕,
>此前他自6月10日起已被拘留37日,妻子曾麗表示,黃琦患有腦積水和腦萎縮,在
>看守所中如果沒有藥物,病情很可能會惡化。而其代表律師莫少平則表示,由於一
>直未能與黃琦見面,會再與公安交涉。
>
>黃琦於6月10日在成都被公安帶走,懷疑因為與他在網上發表文章揭露「豆腐渣」
>校舍有關,至前日共被拘留37日。莫少平解釋說,根據中國內地法例,公安最長行
>政拘留疑犯30日,加上7日申請正式逮捕時間,如果超時則必須放人。
>
>>
>> 就算你這消息是真的
>> (原報導中是說 "據本報獲悉" 即有待核實),
>> 那乜是大陸地方當局的小動作,
>> 並未算公然維護,
>> 民進黨始終稍勝一籌!
>>
>
>有線電視的記者,就訪問到苦主的律師。
>政府阻止打官司,是律師說的,不是「本報獲悉」。
>出動國家機器阻止苦主申訴,控制媒體將追究豆腐渣工程的言論消音,這還不算公
>然維護?
>台灣有些人還要挺扁,雖然無理,但此乃他們的自由。
>這些人發言挺扁,也不會令其他人無法罵扁,更不會令阿扁逃過司法追究。
>這跟共匪以公權力禁制言論,阻止公民行使合法權利,不是同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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