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藏禍心的「CEPA」 By: jeffjrt │ 2008-09-14 14:49:20 中國大陸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日前表示,兩岸或許可參考大陸與港澳簽署「CEPA」,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11日表示,只要兩岸雙方能夠平等協商,達成互惠條件,「什麼名稱都好」。 不論是 「CECA」 還是 「CEPA」,關鍵不在名稱,而在內部文字的表述。 沒錯江丙坤說的很對,關鍵不在名稱,而在內部文字的表述。不過江丙坤沒有說清楚也不敢說清楚「CEPA」內容是甚麼?「CEPA」就是「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全文pdf版http://www.tid.gov.hk/tc_chi/cepa/files/main_c.pdf〉, 以下節錄部分「吐血條文」: 第二條第一款: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 第四條: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中特定條款的不適用。 另外一些條款與FTA「自由貿易協定」類似。 江丙坤不敢說清楚「CEPA」的原因就是上述所說的第二條第一款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CEPA」只是中國與他的特別行政區所簽的經貿協定,全世界只有香港與澳門有簽「CEPA」,我們如果與中國簽下「CEPA」,我們馬上變成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如果要與中國簽經貿協定一定要遵循國� P國的關係,另外一定不能下「CEPA」不論內容是否平等也是不能簽,除非名稱不用「CEPA」而且內容是國與國的關係;因為簽下「CEPA」不論內容是否平等將會淪為中國對外宣傳的工具。 不過我還是認為「他‧馬的」會簽下這份文件,因為「他‧馬的」已經快馬加鞭在安排把台灣送進中國的控制範圍,簽下這份文件剛好符合他的路線。台灣越來越可能發生革命戰爭。 本文出處http://www.wretch.cc/blog/cjtsai47/17597775 -- *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bbs.cis.nctu.edu.tw: 140.11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