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不殺人而是人殺人(Gun Don't Kill People Kill)。」 這是美國前總統雷根的名言。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規定,人民擁有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 民間擁有槍枝是憲法明文規定的權利,也是美國人民用以 抗暴的手段,因此不可加以限制。他們的論點是,槍不會殺人, 人才會殺人。 更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愈是嚴格禁槍的地區,犯罪率居然愈高。 去年哈佛法律與公共政策雜志研究報告發現,世界上人均槍支 最多的七個國家,年謀殺率是十萬分之一點二;而人均槍支最少 的九個國家中,年謀殺率卻是十萬分之四點四。 由此可見,開放槍枝並不會增加犯罪率,相反的,可以增加人民 自我防衛的能力,所以我才說,台灣應該開放槍枝合法化 -- ┌┼ Origin: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大計中 bbs.ntou.edu.tw └┘ Author: skywalker 從 61-230-7-221.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