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saraki.bbs@bbs.cs.nctu.edu.tw (鎮遠管帶)》之銘言: > ※ 引述《BioStar.bbs@micro.bio.ncue.edu.tw (澎湖小雲雀)》之銘言: > > 終於承認整個事件證據不足了喔!! > > 既然證據不足就不要整天拿這個製造新聞轉移角點 > 有人說證據不足了嗎?你眼睛瞎了嗎? > 對證據力嚴謹一點叫做證據不足喔!你是白痴嗎? 這是哪門子「嚴謹」? 亂槍打鳥式的爆料叫做「嚴謹」? > > 說穿了... 就是沒有證據... > > 遇到沒法解決的風暴...... > > 就搜搜扁家... 聲押幾個人... > > 扁家被搜好幾次了...... > > 阿扁會笨到把證據繼續留在裡面等人家來搜嗎? =.= > > 很明顯只是想看看有沒有辦法轉移焦點 > 所以嘛 你也說啦 證據不在扁家對吧 > 不過阿扁真的沒有你聰明 放了一堆機密公文在家裡 > 他應該請你 b 大大去當律師才正確 你也承認證據不在扁家對吧? 那馬囧應該請閣下去當檢察官才正確啊! > > 果然說出閣下的真心話了 > > 阿扁一起訴就沒得鬧了 > > 也就沒得轉移焦點了 > 所以說你是白痴嘛 嘴砲一枚 > 不起訴他是因為用證人傳他 阿扁法庭說謊會背上偽證罪 > 換成以被告傳上法庭說謊是無罪的 > 知不知道啊白痴! > 還是你其實希望你家阿扁上法庭說的話都是假話才能滿足你的奴才心理? 閣下才是法學白癡! 會不會吃偽證罪是要看當事人的「最終身份」! 如果最後被起訴為報告,那以前當證人所發表的證詞皆視為被告的證詞! 除非阿扁到官司結束都不被列為被告,才有可能會跟偽證罪有關! 難道閣下比那些扁迷更希望阿扁整件官司都不被列入被告而全身而退嗎? > > 又是人身攻擊...... > 怎麼樣 拿出你的高道德標準去擦乾淨貴黨那些 s、m、e 大大的嘴巴 憑你的的道德標準有資格去要求他們嗎? -- Epsilon.bbs@ptt.cc 對 Sky.bbs@bbs.ncku.edu.tw 的評價: 「叫他去重修高中物理, 教會他這種基本的東西是他高中老師的責任, 你不必把這責任攬在身上. 」 -- →↓ Origin: 彰化師大生物系˙吟風‧眺月‧擎天崗 micro.bio.ncue.edu.tw ↑← Author: BioStar 從 218-172-161-239.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