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412754@ms16.hinet.net (e412754)》之銘言: > 陳水扁完了,又多一條罪,而且比他的貪污罪還容易辦。 > 扁辦搜出「機密」公文 涉收集重罪 > 扁辦搜出「機密」公文 涉收集重罪 >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9.26 02:56 am > 特偵組昨天搜索陳水扁辦公室,發現有大量國安局、國防部、外交部的公文影本,甚至有蓋了「機密」的公文正本,若查證確屬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的「機密」文件,陳水扁等人將另涉可處五年以下徒刑的非法收集或隱匿機密公文罪。 法律算甚麼 甚麼時候綠黨腦殘把法律看在眼裡了? 收集機密又算甚麼 馬政府解密才是重大罪行 不要整天辦陳水扁轉移焦點好不好 趕快把馬英九解密的罪辦一辦 -- ▄▄▄▄▄▄▄ ▄▄▄▄ ▄▄▄▄▄▄ <telnet://bbs.cs.nctu.edu.tw> █▄▄▄▄█ █ ▄▄▄▄▄█ Player: kisaraki ▄█▄▄▄▄█ ▄▄▄█ █▄▄▄▄▄ From: 219-84-231-247-adsl-kao.dyn ☆ 次世代BS2 ☆ 可申請個人板 150MB 相簿 http://pic.bs2.to 交大資訊人 250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