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lyang.bbs@bbs.cs.nthu.edu.tw (小理)》之銘言: > 藍市議會提到一個事實我就接受它了 > 因為北市政府仍然擁有富邦金的股票 二次金改後的各金融機構 財政部也不是全部官股都賣了啊 =.= 也是一樣擁有他們的股票 只是將比例下降到能視其為民營 > 而不是像民進黨採取賣斷的態度 > 這就差很多了 股份用換股就一定比賣斷來的划算? 這是什麼邏輯?換股比例呢?那個也是重點啊! 民進黨都用賣斷的?都沒用換股的? 台新金合併彰銀也有使用換股的方式! 喔!原來馬市長用換股就是典範?當時的民進黨政府用就是弊案? 閣下還不承認你是用政治顏色取代理智思考嗎? -- Epsilon.bbs@ptt.cc 對 Sky.bbs@bbs.ncku.edu.tw 的評價: 「叫他去重修高中物理, 教會他這種基本的東西是他高中老師的責任, 你不必把這責任攬在身上. 」 -- →↓ Origin: 彰化師大生物系˙吟風‧眺月‧擎天崗 micro.bio.ncue.edu.tw ↑← Author: BioStar 從 218-172-156-85.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