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這就是錯誤的作法了 哪有懸賞高額獎金讓汙點證人曝光阿 真的是非常爛的手法 檢調不公開檢調不公開 拜託名嘴媒體法務部長都不要出來亂 ※ 引述《kelly96.bbs@bbs.cis.nctu.edu.tw (伶)》之銘言: > 為了要讓阿扁入獄,法務部高額獎金懸賞自願當污點證人 > 指控有金控公司匯錢給阿扁者.. > 不知有誰自願,為黨建功... -- ┌┼ Origin: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大計中 bbs.ntou.edu.tw └┘ Author: nhg311 從 59-104-148-95.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