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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agaulala2@kkcity.com.tw (小女巫的老相好) 看板: Politics
標題Re: 台灣奇蹟(前總統法出身兒子軍法官)全家均人頭
時間KKCITY (2008/08/26 Tue 14:32:53)
※ 引述《aaawebmaster (想學會彈貝多芬的熱情)》之銘言:
不一定要洗錢才是違法啊
以扁族最好的狀況來說

"假如"陳水扁說的是真的
他也是違法啊
財產申報不實不是違法?
還有政治獻金法的部份唷!


而且連陳水扁也說啦"我做了法律不許可的事情"

連陳水扁都這樣說了
你還在強調"道德缺失"
把陳水扁這種事情想成道德瑕疵
這樣你會比較快樂是嗎?
哈哈哈


> ※ 引述《tolaku@news.hinet.net (Tolaku)》之銘言:
> > <kuas52@kkcity.com.tw> 撰寫於郵件新聞:4baRUf$nS_@bbs.kkcity.com.tw...
> > 國際間大筆錢在流動並不稀奇
> > 只是沒有人會單筆大金額流動罷了
> > 最簡單的就是流竄於國際間的熱錢
> > 其中有多少透過國際股匯市在洗錢根本不得而知
> > 所以也不能因為流動金額大
> > 就認定這些錢就一定是不法所得在洗錢
> > 因此才需要由金錢來源地查明這筆錢是不是犯罪所得
> > 如果調查結果無實據證明這筆錢是犯罪所得 洗錢罪名是不成立的
> > 那這筆錢要流過多少人頭帳戶 根本無權過問
> > 所以說人頭一詞真有這麼恐怖嗎?
> > 其次 大家總不能一直像過去白色恐怖年代的方式
> > 一昧灌輸大家 : 看他為人 不需查 這錢一定是貪污來的..
> > 用這種莫須有的方式教人看待每件事情吧?
> 其實道德上有缺失是確定的
> 至於有無犯罪,能否判定為洗錢
> 那是檢調司法單位的職責
> 不是媒體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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