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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aawebmaster@kkcity.com.tw (想學會彈貝多芬的熱情) 看板: Politics
標題Re: 台灣奇蹟(前總統法出身兒子軍法官)全家均人頭
時間KKCITY (2008/08/26 Tue 13:27:05)
※ 引述《tolaku@news.hinet.net (Tolaku)》之銘言:
> <kuas52@kkcity.com.tw> 撰寫於郵件新聞:4baRUf$nS_@bbs.kkcity.com.tw...
> > 現在不過是還查不出真正來源的錢,
> > 問題重點是在這好幾億的錢那兒來的,
> > 依一般常識來看不太可能讓這錢的來源合理,
> > 只不過國內現有法令下,查不到也只能認了,
> > 大家都清楚這一大筆錢的來源不可能絕對乾淨,
> > 況且沒有理由必須將這錢藏到國外的服人說法,
> > 所以擁有這些錢的人頭或許在查不到證據前合法,
> > 但我想會真心認為這類人頭不可能有問題的人應該不多吧,
> > 高道德標準也淪陷為低法律標準,可悲啊。
> 國際間大筆錢在流動並不稀奇
> 只是沒有人會單筆大金額流動罷了
> 最簡單的就是流竄於國際間的熱錢
> 其中有多少透過國際股匯市在洗錢根本不得而知
> 所以也不能因為流動金額大
> 就認定這些錢就一定是不法所得在洗錢
> 因此才需要由金錢來源地查明這筆錢是不是犯罪所得
> 如果調查結果無實據證明這筆錢是犯罪所得 洗錢罪名是不成立的
> 那這筆錢要流過多少人頭帳戶 根本無權過問
> 所以說人頭一詞真有這麼恐怖嗎?
> 其次 大家總不能一直像過去白色恐怖年代的方式
> 一昧灌輸大家 : 看他為人 不需查 這錢一定是貪污來的..
> 用這種莫須有的方式教人看待每件事情吧?


其實道德上有缺失是確定的

至於有無犯罪,能否判定為洗錢

那是檢調司法單位的職責

不是媒體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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