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laku@news.hinet.net (Tolaku)》之銘言: > 所以說啊 > 前提就是要逃漏稅或洗錢的罪名成立 > 至於錢多為何需要人頭 > 呵呵...等你錢多了 你自然就知道了 對於人頭的說法大家可能有些搞不清了..... 其一般以親人來節稅那個唯然俗稱人頭 但是並不是真的人頭 而是一種節稅 甚至用兄弟姐妹的小孩報稅也要同住或公證 並不能隨便報的 而人頭是違法的 像公司以不實工人報薪水逃稅 以他人或流浪漢的人頭戶進行洗錢或詐騙 或股市外匯等的非法操作(因為內線或逃稅或非法都卡不到) 一國之尊應有以身為則的行為 然而發生這種情形令人非夷所思 九流政府我是不信任 有人說連宋如何又如何那我想說一句話 那你選扁做啥? 既然一樣那選宋可能更會做事(甚至表面看來是如此...他在省長時做的還不錯) 總之 身為領導者應以身作則 不能逃稅或人頭 自己的家人也是在其規範之內 家不齊何以治國????? 大家都來個人頭吧~~~~只有小老百姓沒辦法的才可憐吧~~ 所以大企業的兒女年紀輕輕都身價上億 一年贈與才多少啊~~~贈與稅超過100萬就要課稅~ 到底國稅局課了多少稅啊~~~積架一台180萬也應要課稅啊~然就要分二次贈與 先開前半台~明年再開後半台? 稅在人頭及外匯轉存等的手段 其實小百姓真的是最可憐的 繳的最誠實也最受欺侮吧~~~~ -- ┌─────◆KKCITY◆─────┐ (((((((( KKCITY電話聊天廣場 )))))))) │ bbs.kkcity.com.tw │ ♂http://www.kkcity.com.tw/phone/♀ └──《From:60.198.69.218 》──┘ 來電約會‧幫你預約完美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