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rl.bbs@bbs.cs.nthu.edu.tw (I love Lana)》之銘言: > 前扁政府部長吃個小吃拿發票去報帳... > 是貪污...... 哪個部長吃小吃 報發票是貪污呀? 你貼個資料來源看看吧! > 馬小九這條狗吃的飼料拿去報帳... > 屬於公務使用,一切合法...... > 雖然不合理! > 但,很可悲地.... > 在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情況下... > 這一切便會成立...... 你還是沒弄清楚 余文的偽造憑證 與馬領錢無關嗎? 為甚麼要余文死好呢? 無法面對嗎? 要叫有些人面對自己的錯誤很困難喔? 你現在主張法院是國民黨該的喔? 你有甚麼依據? 蔡英文跟你說的嗎? > ※ 引述《right10.bbs@bbs.yuntech.edu.tw (right)》之銘言: > > 我看了你這篇發言 我懷疑你有些地方沒弄清楚 > > 為甚麼余文偽造憑證 是馬英久領錢? > > 憑證只是用來核銷 除非是馬先墊款 才會把錢給馬 > > 但以市長的角色 自行墊付的機率幾乎是零 這種雜事 機要與秘書會處理 > > 馬被起訴的 是不用憑證的特別費 > > 誰能舉列有別的政治人物被查這一塊? 有嗎? > > 這個標題被起訴的官員 都是要憑證的特別費 與馬的不同 > > 所以我看 你基本上是不瞭解所以然的! > > 自己弄不清楚的事 還批評別人死好 該怎麼形容你呢? -- ※ Origin: 雲林科技大學藍天使 <bbs.yuntech.edu.tw> [From: 125.231.8.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