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我要先向各位致歉... 原本,當我們活動部員借到格致廳的時候 大家都很開心 但是,今天去場勘的時候 管理員極力反對我們使用格致廳做為表演舞台 理由如下: (1)舞台上有佈置桌子(雖可移動) (2)舞台上有許多線路,若不慎損毀需賠償 然而場地是我們跟學校借的 學校既然同意借,表示可以使用 管理員則說,負責租借的人其實不懂場地實際情況 (所以以後借場一定要先問過管理員=00=") 這也是當初我們場地勘查的時候沒有確認清楚... 後來管理員雖很好心的幫我們想辦法 但卻於事無補。 所幸,我們在最初有請青娥姐幫我們預約第四講堂 才不至於發生場地無法使用的窘境 現在四講的租借已進入流程 會再回報。 最後,活動部向各位部長至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因為我們場地租借的問題 導致各位行政上的困擾 實在很抱歉m(_ _)m -- ◤◥ Origin: 成大物治˙黃金之島 golden.twbbs.org ◣◢ Author: lakers761014 從 140.116.111.40 發表